冬奥会申办标识和会徽不能随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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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冬奥申委 (以下简称冬奥申委)于1月中旬发布公告,保护申办标识和会徽知识产权。1月27日, 市申奥办高级顾问丁伯成就冬奥会申办标识和会徽的相关知识进行了讲解,他强调,冬奥会申办标识和会徽不能随意使用,是需要保护和尊重的, 任何机构或个人在任何情况下, 均应维护申办标识与会徽的合法性、严肃性。
丁伯成介绍,冬奥申委标志包括:申办标识和会徽。申办标识,由艺术化书 法 体 汉 字 “ 冬 ” 及 英 文“BEIJING2022”、 “Applicant City” 字样组成。 会徽, 由艺术化书法汉字体“冬” 及英文 “BEIJING2022”、“Candidate City”字样和奥林匹克五环图案组成。 根据中国法律、 法规和国际奥委会相关规定, 冬奥申委为申办标识和会徽的权利所有人。 冬奥申委拥有申办标识和会徽完整的著作权,并已获得北京市版权局颁发的作品登记证书。 任何机构或个人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取得任何相关权利 (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 商标权、 专利权、 域名权) 时, 均不得与申办标识及会徽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冬奥会申办标识和会徽不能随意使用, 是需要保护和尊重的。” 丁伯成说, 根据 《奥运会申办城市行为准则》 及相关奥林匹克规则, 任何机构或个人均不得为商业目的 (含潜在商业目的, 或商业与公益共存的双重目的) 使用标识、 会徽。 为商业目的使用标识、 会徽的行为主要包括, 将标识、 会徽用于商品、 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的行为; 将标识、 会徽用于服务项目中, 用于宣传、 商业展览、 营业性演出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的行为; 销售、 进口、 出口含有标识、 会徽的商品和制造或者销售标识、 会徽, 以及可能使人认为行为人与冬奥申委之间有赞助或者其他支持关系而使用标识、 会徽的其他行为。 若发现任何侵犯申办标识、 会徽知识产权的行为, 冬奥申委将提请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并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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