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水:检察建议助推廉洁交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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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院发出的检察建议,我局制定了《关于加强公路建设廉政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公路建设的招投标、材料采购、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的工作。”近日,江西省吉水县检察院收到了该县交通局的书面回函。
2014年,该院立案侦查了吉水县交通局下属单位赣江大桥建设经营管理局原局长彭某受贿案。在综合分析这起案件的案发特点、犯罪分子作案手法的基础上,该院专门向该县交通局发出《检察建议书》,从进一步加强廉洁自律和法治教育、完善行政审批制度和招投标制度、完善干部监督管理机制等方面向该局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该局收到检察建议后,局党组召开了班子成员、下属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党委扩大会议,通报了该起案件,组织班子成员、下属单位负责人旁听了彭某案件庭审全过程,进行现场警示教育。随后,该局分析了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出台了《关于加强公路建设廉政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公路建设的招投标、材料采购、竣工验收、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今年年初,该局还专门将阶段性的整改情况向吉水县检察院进行了反馈,表示将与检察机关建立重大项目建设联系协助机制,构建预防职务犯罪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