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创新政策:中美双方认为,创新是发展经济、创造就业及共享繁荣的关键动力,创新在制定解决国内、国际和社会挑战方案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双方进一步认识到,中美开展贸易、营商及合力创新的能力,有助于促进两国人民的福祉并推动全球经济增长。
作为追求上述共同目标的伙伴,并考虑到中美合作对双边关系日益重要,中美双方认识到,制定和支持适当法律、法规和政策框架对培育健康的创新生态体系非常重要。相关创新体系的特征应包括对基础科学和研发的强力投资、企业的深度参与和各自政策制定和执行的透明度。中美双方承诺其各自的创新政策将与非歧视原则保持一致。中美双方确认发展和保护包括商业秘密在内的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并承诺不推进将转让知识产权或技术作为在各自市场开展业务的前提条件的一般适用政策或实践。
(1)中美双方认识到,政府对促进国内外企业之间公平竞争有重要作用,产品和服务定价等领域的开放和竞争性的市场对促进创新发挥着重要作用。
(2)中美双方认识到对知识产权的有效和平衡保护将有益于促进创新。双方将继续就相关政策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保护创新者不受恶意诉讼。
(3)双方确认,获取广泛的全球产品、服务和技术解决方案通常将促进商业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4)鉴于相互连接的全球数字基础设施的重要性、创新型技术的价值以及技术用户的安全关切,双方承诺,与世界贸易组织(WTO)协定相一致,各自国家在商业领域的通用信息通信技术安全相关的措施:1.应以非歧视方式对待技术;2.将不会不必要地限制或阻止外国信息通信技术产品或服务供应商的商业销售机会;3.应仅用于小范围,考虑国际规范,非歧视,且不对商业机构在购买、销售或使用相关产品方面设置不必要的基于国别的条件或限制。
6、双边投资协定:中美双方确认双边投资协定谈判取得重大成果。谈判旨在达成一项高水平的协定,实现双方创建非歧视、透明、开放的投资体制的共同目标。双方于近期交换的第三次负面清单改进出价体现了重大进展,并在谈判各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果。中美双方承诺将进一步推进谈判,以达成一项互利共赢、高水平的协定。
7、中美商贸联委会:双方高度重视中美商贸联委会对促进中美双边经贸关系、扩大双边互利合作和高层政策对话所发挥的重要作用,并承诺继续在中美商贸联委会框架下就两国政府和利益相关者共同关注的问题保持沟通与对话,努力寻求符合双方利益的解决方案,共同致力于第27届中美商贸联委会成功举行。
8、地方经贸合作:中美双方认识到中美省州和城市间经贸合作对促进双边贸易和投资的重要作用,将进一步落实两国政府在第26届中美商贸联委会期间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美利坚合众国商务部关于建立促进中美地方贸易投资合作框架的谅解备忘录》,通过中国商务部、中国驻美使领馆和美国商务部、美国驻华使领馆,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加强双方信息沟通和协调,以适当的方式,共同支持谅解备忘录框架下的贸易和投资团组互访和相关促进活动。
9、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中美双方承诺向各自的地方政府宣传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最佳实践,并进一步加强在公共服务设施投资和运营领域的交流与信息共享。
10、出口管制:美方重申,继续促进和便利商用高技术产品对华民用最终用户和民用最终用途出口。双方重申,继续通过中美高技术与战略贸易工作组深入并详细讨论共同关心的出口管制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