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谈】始终坚持党对政协民主监督的领导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7-03-04 09:38:14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就是坚持党的领导,这也是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人民政协依照章程开展民主监督,关键是坚持党的领导,这是政治原则和政治规矩。

第一,政协党组必须担负起坚持和维护党的领导的政治责任。具体而言,就是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确保党的领导落实到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全部过程和各个方面。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从政治上把握监督方向和原则、节奏和力度。这就要求政协党组要确保民主监督方向不偏、重心不移,坚持民主监督的力度、节奏与党委要求、政协实际相匹配,要准确定位,做到“履职不缺位、尽职不越位、工作做到位”,确保不错位。

第二,政协民主监督要在党委集中统一领导下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首先,政协要自觉将民主监督置于党委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制定的年度监督工作计划,要报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纳入工作总体部署,而重点监督议题应列入年度协商计划报党委批准实施,增强民主监督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其次,党委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协民主监督的领导,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明确规定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这是党的历史上第一次把政协民主监督写进党内法规,各级党委要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确保政协民主监督在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再次,各级党委要认真总结政协开展民主监督的经验做法,切实完善民主监督组织领导、知情明政、协调落实、办理反馈、权益保障机制,畅通民主监督渠道,提高民主监督实效。

第三,政协民主监督既要真监督,又要确保监督的正确政治方向。人民政协是统一战线组织,是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机构,是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民主监督是政协的三大职能之一,是一种协商式监督。政协要围绕党委、政府重大改革举措落实情况、重要政策贯彻执行、重点工作推进中的关键问题和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建诤言、谋良策,真正履行监督职能。我们既要鼓励敢讲话、讲真话,尊重和包容不同意见、逆耳之言和尖锐批评,但也要准确把握政协民主监督的性质定位、原则、特点和目的,对任何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都必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坚决反对。

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政协要按照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对政协民主监督的部署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在党的领导下,努力做好民主监督工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贡献智慧。

(作者系北京联合大学北京政治文明建设研究基地研究员 赵连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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