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邀请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副行长易纲、副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副行长范一飞就“金融改革与发展”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3月10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邀请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副行长易纲、副行长兼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副行长范一飞就“金融改革与发展”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图为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新华网/中国政府网孙韬 摄
上海证券报:我的问题关于资产管理业务。据了解,央行目前正在牵头统一资产管理业务的标准和规制,请问制定、出台统一监管标准的初衷是什么?将围绕哪些具体的方面规范资产管理业务?大家都知道,资产管理业务涉及的部门比较多,请问现在各部门之间是否还存在分歧,具体的政策将何时出台,更进一步思考,能否把这项政策的制定和出台看作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试验田?
周小川:我们两年多以前已经初步设置了一个协调机制,这个机制叫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最近研究了资产管理的问题,也有的人会把它称之为理财产品的问题,因为资产管理中间有很大一部分是理财产品。“一行三会”,也就是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之间已经在许多比较大的问题上初步达成了一致。我们可能会进一步细化以后,作出一些初步规范。但是,这个规范决不是一劳永逸的。因为市场是不断变化的,我们会把一些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一下。
现在有哪些方面的问题呢?一是理财产品市场上有一些混乱,这些混乱包括比如标准差距太大、套利机会太多、投机性过强等问题。二是监管之间通气不够,对市场总体观察和风险把握还不够好,所以这方面也要加强。从资产管理各种个体来说,有一些是投机性过强,忽视风险,没有一些起码的风险管理的做法。三是大家所关心的,有一些资产管理产品或者理财产品嵌套运行,就是从金融系统一个行业的一个公司到了另外一个行业的一个公司,来回在系统里转。而我们强调资产管理和其他金融业务一样,要着重为实体经济服务,转来转去钱没有到实体经济去。这中间到底有些什么问题,可能有一些是套利,甚至有一些是违规的行为。就这几个方面,大家对资产管理究竟怎么定义、都是哪些范畴、都存在哪些问题,初步达成了一致意见。
金融监管协调机制还会朝着这个方向继续努力,而且在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还可能提高到更有效的层次,现在还没有做到,我也没有办法告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