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美丽乡村 重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来源:重庆日报
2017-04-19 08:32:00

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乡村的重要内容,也是妥善处理城乡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

落实中央文明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0部委推进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行动、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有关要求,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安排,市政委会同市文明办等有关部门,积极作为,认真实践,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探索出一条共建共享宜居文明美丽乡村的科学路径。

明年基本实现农村生活

垃圾集中处理全覆盖

2015年11月,住建部、中央农办、中央文明办等10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垃圾治理的指导意见》,要求因地制宜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治理模式,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全国9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实现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

贯彻落实《意见》,重庆市在同年12月,由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到2018年年底前,除少数偏远农村散居农户外,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全覆盖,9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全市1919个贫困村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效得到巩固。

六大成效告别“垃圾围村”

告别“垃圾围村”,建设美丽乡村

去年初,重庆市全面启动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由市市政委牵头,按照统筹推进、辖区负责的原则,完善推进措施,分解目标任务,细化量化指标,严格督查考核,交流经验做法,督促推进落实。截至到2016年12月,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的行政村达到5513个,占行政村总数的66.8%,推进态势良好,治理成效显现。

在这些数字背后,是一年多的探索取得的六大成效——

一是精心策划。各区县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相应制定了本辖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市市政委采取分解年度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监督考核。

二是因地制宜。各区县按照“政府引导、居民自治、经济可行、运行有效”的要求,建设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收运处置体系。基本做到农村垃圾收运处理因地制宜,科学合理,规范达标,切实提高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水平。

三是突出重点。各区县坚持问题导向,重点抓好集镇、居民聚居点、风景名胜区周边、河流水库及国道、省道、县道沿线等重要区域的农村存量生活垃圾治理。到2016年12月,全市治理存量垃圾4.9万余处、51.1万余吨,各区县农村存量生活垃圾清理基本完毕,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明显改善。

四是完善设施。区县着眼农村环境卫生当期集中治理和长远发展规划,按照“三个密闭”(密闭收集、密闭存放、密闭转运)要求,及时添置农村生活垃圾收运设施设备。农村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和转运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五是保障投入。市级财政于2016年12月下达全市农村垃圾收集保洁试点资金2亿元。同时,2015年-2016年区县投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财政资金80732万元。南川、秀山等15个区县积极倡导村民自治缴纳治理经费,涉及村民62.4万余人,共计缴费450.3万元。

六是广泛发动。各区县实施“洁美农家”行动,开展“洁净家园”志愿服务,张贴宣传海报,营造出“洁净家园、从我做起”的舆论氛围。

深化措施确保完成任务

在已经取得成效的基础上,接下来,重庆市还将进一步深化措施,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比如将严格督查通报考核机制。市市政委会同有关部门采取“目标任务倒计时”推进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农村垃圾治理能力建设,建立完善治理标准规范、专业与自治相结合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长效机制,督促区县倒排时间表、明晰路线图、落实责任人,开展季度专项督查通报,确保按期完成农村垃圾专项治理验收目标任务。

同时,加强乡风文明舆论引导。以“美丽乡村·善美巴渝”为主题,深入推进“洁美农家”、“洁净家园”行动,开展“清洁户评比”、“寻找最美院落”等群众性评选活动,发现农村环境之美,倡导弘扬文明新风,共建共享整洁有序、环境宜居、文明和谐的美丽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