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办项目涉嫌改住将不予验收

作者:张钦 来源:北京青年报
2017-04-19 16:00:45

昨日,市住建委、市规划国土委联合发布《关于严格商业办公类项目规划建设行政审批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了严格商业办公类项目监管的实施“细则”,3月26日前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此类项目,均需要按照“公告”要求修改设计方案后,重新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发企业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将被收回土地,并限制其在本市土地市场参与竞拍其他土地。今年3月26日,北京市多部门曾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项目管理的公告》(下称“公告”),明令禁止将商业办公类项目擅自改变为居住等用途。

《通知》明确,“开发企业新报建商办类项目”指全市范围内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新建商业、办公类项目。“最小分割单元不得低于500平方米”,按照单层套内建筑面积核算。

《通知》要求,建设单位在2017年3月26日前已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应按“公告”要求修改设计方案后,重新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建设监督机构将加强对商业办公项目的监督执法,重点检查商业办公类项目是否按照规划要求进行设计和是否按照规划审批图纸进行施工;对于发现涉嫌改变原规划用途的工程,规划建设监督机构应责令其整改。

《通知》指出,建设项目在取得施工许可后,方可申请商业办公类项目房产测绘成果审核。规划、住建部门在工程竣工验收环节,要严格审查工程项目是否按照规划用途完成施工,对于预留孔洞、预埋管线等涉嫌改变为居住等其他用途的项目,相关部门不予验收。

《通知》规定,在执法检查或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的,将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七十五条要求,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通知》强调,对于违反土地出让合同内容,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违法行为,规划国土部门依法收回土地,并限制其在本市土地市场参与竞拍其他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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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一线城市新建住宅价格同比涨幅连跌6月

本报讯(记者 张钦)国家统计局昨天发布了3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统计数据,显示一、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涨幅继续回落,但相对于2月份来看,15个重点监测的一线和二线热点城市涨跌互现,房价上涨的城市增多,这与一些地区房价再度上扬的直观感受相符。

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刘建伟表示,3月份是房地产传统销售旺季,但在因地制宜、因城施策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作用下,15个一线和热点二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涨幅继续回落,环比总体平稳。与去年同期相比,这15个城市的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涨幅均比2月份下降,其中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的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分别上涨20.6%、19.8%、22.9%和9.2%,其中上海最大,超过五个百分点。从同比看,3月份70个城市中有24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涨幅比2月份回落,比2月份增加4个,回落城市中18个为一、二线城市。初步测算,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涨幅已经连续6个月回落,3月份比2月份回落3.4个百分点;二线城市同比涨幅已连续4个月回落,3月份比2月份回落0.6个百分点;三线城市则同比涨幅略有扩大,3月份比2月份扩大0.4个百分点。

不过与2月份的房价相比,3月份仅有6个城市下降,其余全部上涨;而在2月份,当时房价比1月份上涨的城市仅有3个。上个月,北京、天津、无锡、杭州、合肥、厦门、济南、郑州、广州的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均比2月份上涨,其中涨幅最大的是广州,涨幅达到了2.5%,而2月份广州房价也环比上涨了0.9%,属于当时的少数上涨城市之一。在四个一线城市中,上海、深圳房价出现下滑,其中深圳下滑0.3%,上海下滑0.1%。上个月北京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比2月份涨了0.4%,而2月份则是比1月份下滑0.1%。

从二手房价格来看,上个月北京二手房价格比2月份上涨了2%,比去年3月份上涨了27.9%,整体涨幅低于广州,高于上海和深圳。另据国家统计局昨天发布的数据显示,3月18日至31日期间,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日均成交套数减少,二手住宅日均购房资格申请量下降,住宅交易三方合同成交笔数锐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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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年内完成公租房新增分配200万套

本报讯(记者 朱开云)昨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住建部获悉,2017年,住建部把加快公租房竣工和分配入住作为重点,要求各地加大工作力度,年内完成公租房新增分配200万套。住建部副部长陆克华强调,部分地方对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的门槛还比较高,限制条件比较多。这些地方要尽快降低门槛,放宽准入条件,扩大公租房保障范围。

陆克华表示,今年的公租房分配工作纳入住房保障目标考核内容,与各省级人民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目前已经全部落实到各地。住建部要求各地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加快在建公租房项目竣工,尽快形成有效供应;加快公租房分配进度,使保障对象尽早入住,确保完成目标任务。据悉,截至2016年底,全国已有1126万户家庭住进了公租房。

在谈到住房保障覆盖范围时,陆克华称,2011年住建部就明确了公租房面向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绝大多数地方落实得比较好,但部分地方对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的门槛还比较高,限制条件比较多。陆克华强调,这些地方要尽快降低门槛,放宽准入条件,扩大公租房保障范围。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加强信息公开,使住房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得到有效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