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规范整治促产业质量提升 保护环境促生态协调发展

作者:王璐 来源:黑龙江省畜牧兽医信息中心
2017-07-24 12:10:00

为切实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畜牧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按照《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禁养区内规模化养殖场限期关闭搬迁或规范化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鹤岗市畜禽养殖规模场(小区)粪污等废弃物设施化处理利用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7月10日至21日,由鹤岗市政府督查室、市畜牧兽医局、市环保局组成联合督查组,以鹤岗市畜牧兽医局局长朱义为组长、市畜牧兽医局副局长王永智、市环保局副局长刘梅为副组长一行9人,对县区禁养区畜禽规模养殖场关闭、搬迁及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规模化整治工作进行实地督查与指导。

督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现场检查等方式,深入萝北县、绥滨县、东山区、兴安区、兴山区了解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和建议,先后到萝北县中大牧业有限公司、禄峰龙牧业有限公司、繁林黄牛养殖合作社、绥滨县利霞蛋鸡养殖场等地进行实地的督查与指导,并提出整改意见。

目前鹤岗市辖区内禁养区需要关闭或拆迁的养殖场有7个,其中萝北县1个,绥滨县6个。经现场了解和调查核实,萝北县中大牧业有限公司由于占地面积大、养殖规模大,需要补偿资金多,拆迁难度较大;绥滨县苏家蛋鸡场和永利养猪场经过治理无需搬迁,其他养殖场的工作正在有序地推进,两县力争年底按要求完成搬迁工作。全市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治理项目场共51个,目前各县区整治工作也均能够在年底前完成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66%的目标任务。

检查组对县区的工作给予肯定,同时强调要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畜禽养殖场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资金投入,针对存在的问题,如关闭拆迁、建设粪污处理设施的资金不足、环保意识不强、重视程度不够等问题,要有针对性开展业务培训,加大宣传和监督执法力度,提升监管水平,加大政府投入和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扶持力度,全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以达到综合整治,全面提升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