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上网来·辉煌十九大】国家监察委员会成立使反腐无死角

作者:季乃礼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7-11-02 10:02:37

【理上网来·辉煌十九大】国家监察委员会成立使反腐无死角

十九大报告提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将试点工作在全国推开,组建国家、省、市、县监察委员会,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国家监察委员会成立的重要意义在于真正实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之间的有机统一,使反腐无死角。

其一,加强了党的领导。谈起官员的反腐,我们知道纪委是反腐的主力,多数落马的官员都是通过纪委通过对检举线索的分析对有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双规,一旦涉及犯罪就会移交司法部门。但是纪委作为党的机关,只对党员有约束力,双规的对象干部中的党员,而对于非党员的干部则是鞭长莫及。如果纪委与监委会合署办公,纪委原来的局限性被打破了。即纪委利用监委会实现了对非党员干部的约束和监督,加强了党对政府的领导。

其二,强化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机制。加强党的领导与民主机制并不是此消彼长的零和博弈的关系,这在监委会的成立中就有明显的体现。监委会的主任并不是由各级党的领导来任命,而不是由各级人大选举产生,受人大的监督。这样,以监委会为中介,实现了对纪委的影响。中国的民主形式主要来自于两方面:一是党内的民主,各级的书记、常委等由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二是行政系统的民主,各级的行政长官、包括法院、检察院的长官均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而监委会的成立,使两种形式的民主实现了合流。民主机制的加强,对于反腐有着无比重要的意义。因为反腐的最终胜利不但需要党中央的决心,也需要民众的参与。譬如举报线索,多是由民众提供的。两种民主形式的合流,使民众检举违法官员的渠道变得多样化,更有利于反腐。

其三,强化以法治国。成立监委会,与纪委合署办公,带来的一个重要的变化即在于用留置取代了原来的双规,这次会议在提出留置取代两规的后面,提出“制定国家监察法,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这样使整个对涉及违法、违纪官员的审查纳入到法律的轨道,这体现了用法律保护了被调查人与调查人的权利。如果实行国家监察法之后,对官员的审查就会有一套严格的法律程序,譬如,带走涉事官员需要遵循哪些规定,审查过程中要遵循哪些程序,审查的期限是多少等都会有详细的规定,这样就会保护被调查者的权利。其二,也保护了调查人员的权利。一些纪委的人员在办案的过程中,往往加班加点,时间紧、任务重,承受的身体和心理的压力大。如果将办案纳入法律的轨道,这些人的权利也会相应得到保障。譬如何时上班,何时休息,如果加班会得到什么样的补偿等也会有所规定。

可以说,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成立如十九大报告所说:“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直指反腐的核心和本质。官员的腐败并不是因为其是党员与否,只要官员拥有对某些资源的支配权力,同时又不受监督、制约,或者腐败时不被发现,都有可能导致官员的腐败。国家监察委员会的成立既体现了对所有官员的制约,同时因为民主法治机制的拓展使腐败分子无处藏身。依法反腐利于反腐机制的健康运行,利于国家的长治久安。

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季乃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