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拥护立法工作 做尊法守法模范 公安系统代表委员热议监察法草案

作者:辛闻 来源:中国警察网
2018-03-14 10:34:17

3月13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其中一项议程是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监察法草案的说明。

会后,公安系统代表委员对监察法草案进行认真审议,展开热烈讨论。代表委员们纷纷表示,制定国家监察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系的必然要求,完全赞同、坚决拥护,并将立足本职,严格自律,做尊法守法的模范。

体现法治原则和党心民心所向

监察法是反腐败国家立法,是一部对国家监察工作起统领性和基础性作用的法律。制定国家监察法,在优化权力配置、构建和完善监督模式的同时,实现国家监察权的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

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副省长、公安厅厅长舒庆表示:“制定监察法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环节,体现了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的有机统一,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是党心民心所向,为营造风清气正从政环境、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实现党长期执政,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坚强保障。”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袁友方表示:“监察法草案贯彻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体现党中央从制度上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坚定决心,必将进一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监察法在反腐败工作领域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为监察委员会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提供了法治保障。”

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是中国共产党鲜明的政治立场,以法治的方式推进反腐败工作是党心民心所向。

全国政协委员、云南省公安边防总队医院院长、主任医师陈本善说:“监察法草案第一条就指出,制定本法是为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国家监察全面覆盖,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监察法是定位于国家反腐败的立法,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体现了我们国家民主法治的长足进步。”

监察法草案明确了监察委员会的性质、地位,明确“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巡逻警察大队大队长孙建国说:“制定国家监察法符合国情、符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实际,是大势所趋、是党心民心所向,不仅会极大提升监察效能,同时强调了以法治思维和方式反腐败。”

对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意义重大

改革的深化要求法治保障,法治的实现离不开改革推动。推动新时代改革发展进程,应努力做到改革与法治两翼齐飞,以立法引领和推动各领域改革。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制定监察法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环节。

全国人大代表、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石蓉说:“制定国家监察法,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保障了事关全局的国家监察体制重大改革,具备合法性、正当性。国家监察法的实质是反腐败国家立法,必将从组织和制度上巩固反腐败斗争的成果,推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潍坊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六大队副大队长王新杰认为,制定监察法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环节,对于创新和完善国家监察制度,实现立法与改革相衔接,以法治思维和方式开展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必须打破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崭新的国家监察机构。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三桥派出所社区民警杨蓉说:“制定监察法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环节。作为一名基层民警,我充分认识、深刻领会到制定监察法的重要意义,坚决拥护、支持,做监察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为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打虎”“拍蝇”“猎狐”,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

在新形势下,如何保障反腐败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国家监察法的制定将为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全国人大代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沙依巴克区分局便民警务站站长赵金龙说:“监察法草案进一步明确了监察机关的监察范围,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充分体现了国家在反腐败中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决心。同时,也对新时期公安工作提出更高要求,我们要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用好手中的权力,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

当前,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笼子越扎越牢,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公安局禁毒支队缉毒二大队大队长魏春说:“监察法草案对于创新和完善国家监察制度,实现立法与改革相衔接,以法治思维和方式开展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当前,反腐形势依然严峻,反腐斗争任重而道远。我坚决支持监察法草案,同时作为一名基层民警,将严于律己,努力成为身边人的榜样。”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增强党自我净化能力,根本靠强化党的自我监督和群众监督。”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劳动南路派出所民警郝世玲说:“自我监督是世界性的难题,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腐败也是党面临的最大威胁,但是我们党有决心破解这一难题。制定监察法是坚持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坚持走中国特色监察道路的创新之举,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切实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公安厅物证鉴定管理处(中心)副处长(副主任)陈林说:“监察法草案把中央要求和群众期盼、实践需求和创新经验结合起来,明确了国家监察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实现了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是中国法治的进步,也是中国当下反腐败斗争的需要,展现了党全面从严治党、惩腐肃贪的决心,反映民心民意。作为一名人民警察,我坚决拥护支持,并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依法办事,做尊法守法的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