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签署《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十五周年塔什干宣言》,“成员国确认,应在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原则基础上维护海洋法律秩序。所有有关争议应由当事方通过友好谈判和协商和平解决,反对国际化和外部势力干涉。为此,成员国呼吁恪守上述公约、《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及落实宣言后续行动指针全部条款。”
(2016年6月24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出席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新华社记者饶爱民摄)
6月25日,中俄元首共同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联合声明》,“中俄主张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规定,在国际法原则基础上维护海洋法律制度。所有相关争议应由当事方基于友好谈判协商和平解决,反对国际化和进行外部干涉。双方呼吁,应充分尊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所有条款,及《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和落实该宣言的指导原则。”
(2016年6月25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同俄罗斯总统普京举行会谈。新华社记者鞠鹏摄)
从习近平主席有关表态和外交国务活动,可以看出其中的几个核心要义:
一是中国一贯致力于维护南海地区和平稳定。
二是主张同直接当事国友好协商谈判和平解决争议,反对国际化和进行外部干涉。
三是主张在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的国际法原则基础上维护海洋法律秩序。
四是希望美方恪守在有关领土争议问题上不持立场的承诺。
五是坚定维护在南海的主权和相关权利。
对于领土主权问题,不妨回顾一下习近平7月1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的一段论述——
“中国倡导人类命运共同体意识,反对冷战思维和零和博弈。中国坚持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一律平等,尊重各国人民自主选择发展道路的权利,维护国际公平正义,反对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反对干涉别国内政,反对以强凌弱。中国不觊觎他国权益,不嫉妒他国发展,但决不放弃我们的正当权益。中国人民不信邪也不怕邪,不惹事也不怕事,任何外国不要指望我们会拿自己的核心利益做交易,不要指望我们会吞下损害我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苦果。”(新华社“新华视点”微信公众号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