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称,经中共中央纪委立案检查,湖北省原副省长郭有明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巨额贿赂,严重违纪违法,决定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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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有明收受巨额贿赂
据昨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日前,中共中央纪委对湖北省原副省长郭有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经查,郭有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或通过其特定关系人收受巨额贿赂;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亲属收受巨额钱物;道德败坏。
郭有明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其中受贿问题已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郭有明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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