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初中生坠入窨井受了伤,责任谁来承担?

来源:舜网-济南时报
2014-12-21 11:36:38

  19日,记者报道了初中生小谈坠入山东济南舜玉南区52号楼东侧窨井内一事。目前,该事件有了最新进展:舜玉路街道办事处将与市中市政联合,给予小谈一定补助。然而直到现在,井盖的产权单位到底是谁,还是一个谜。

  小谈的妈妈刘女士愁眉不展,孩子受了伤,责任谁来承担?她找了街道、居委会、市政、房管等部门,至今都不知道这是谁的井盖。20日上午,两名负责清扫涉事井盖附近区域的环卫工告诉记者,18日凌晨他们上班时就发现井盖开着,直到5:00多下班离开,井盖不知为什么,一直保持着打开状态。

  对此,舜玉路房管所工作人员薛女士明确表示,他们已去查看过涉事井盖,不在楼前,而是在外面的路上,井盖不是房管所的。20日上午,她再次带着记者来到涉事井盖旁边说,房管所只负责楼前的井盖,为水泥材质,而小谈坠入的窨井位于市政道路上,井盖是钢铁材质,确实不是房管所的。

  市中区市政部门排水科负责人李先生表示,他多次查看小谈坠入的窨井,管道和井盖都不是市政的。“主管道在马路中间,虽然不是我们的,但有时堵了我们也去帮忙疏通。”他称,不知道涉事井盖到底由哪个单位负责。不过考虑到小谈的情况,愿意给予一定补助。

  20日,舜玉路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刘先生表示,井盖位于楼体东侧的人行道上,产权单位不是房管所。随后,他与市政部门取得联系,但他不清楚井盖的产权单位。“事情是人为造成的,没法说具体追究谁的责任。”他说,考虑到小谈的家庭状况,会给予一定补助。

  假如像市民猜测的那样,有人人为打开井盖,街道办事处有无监管措施?刘先生说,目前还没有对这方面直接管理的措施,下一步引进了物业管理,将会有安装摄像头的计划。

  原标题:济南初中生坠入窨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