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九旬老人欲捐遗体遭家人反对 儿子觉得应入土为安

来源:海峡都市报
2014-12-22 00:00:00

福州九旬老人欲捐遗体遭家人反对 儿子觉得应入土为安

  “我要捐献自己的遗体,孩子们都不同意,难道我连怎样处理自己的‘身后事’都作不了主?”闽侯91岁的郭乾老人说,他希望去世后将自己的遗体都捐出去,结果引起一家人意见分歧,四个儿子反对,只有小女儿中立。如今,老人虽然打定主意,但子女的反对成了他最大的难题。

  老人:算是最后做点贡献

  昨日下午,记者见到了目前居住在福州的郭老。郭老虽已白发苍苍,但交谈时依然能对答如流。他说自己1956年参加工作,原是在福州十二中当老师,后转为行政,1979年退休。

  “我当了一辈子老师,没什么遗产,就这么一副臭皮囊,捐给医学院还有点用处。”郭老说,两年前,他就萌生了捐赠遗体的想法,之后也向红十字会做了咨询。几个月前,海都报刊登了一篇遗体捐赠的报道,他看了以后,更坚定了将遗体完整捐献出去的想法。“人活着要有价值,希望能发挥最后一点余热。”郭老还自我调侃道,自己很聪明,也很长寿,“捐出来用于研究一定对人类有好处”。

  郭老说,他有四个儿子、一个女儿,与子女沟通捐献遗体一事时,却遭到儿子们的反对,只有女儿中立。郭老的子女希望父亲去世火化后,按照传统的风俗,与母亲及祖辈合葬在一起。

  郭老责怪自己子女思想太落伍,但子女的反对还是让他挺烦恼,现在只好动员亲朋好友劝说孩子们。

  部门:家属反对执行就难

  昨日,记者联系上郭老最小的儿子小郭。他告诉记者,父亲捐遗体是不可能的,“我们家族现在已四代同堂,没人会同意父亲的想法”。他认为,如果家人同意父亲的做法,他们将无法面对亲朋好友及舆论压力。族人都觉得父亲走后,应该火化后和母亲葬在一起,“就算父亲立了遗嘱要捐献遗体,我们也不会遵照遗嘱。”

  郭老自愿捐出遗体是否需要子女同意?对此福州市红十字会党委书记、常务副会长胡晓强告诉记者,根据《福建省遗体和器官捐献条例》规定,如果市民要捐献遗体,可与福州市红十字会联系办理,只要本人签署自愿书即可,不需子女签字。不过,虽然有些老人愿意捐出遗体,然而身后事最后都是由家属操办,家属不支持就无法执行。

  胡晓强说,目前福州市报名登记遗体和器官捐献的有2600多例,实现捐献270多例,其中25人的眼角膜,让50多人重见光明。胡晓强说,这些数据跟其他先进城市相比,差距依然很大。主要的原因是福建人传统观念太强,认为老人去世就是要入土为安。胡晓强建议老人们的子女要支持老人的愿望,“这不仅利人利己,而且能为医学研究多做贡献。”

  征集令

  随着观念的改变,捐献遗体的人越来越多,但其中遇到类似阻力的人也不少。你对老人和其家人的说法有什么看法,欢迎拨打海都热线95060告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