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四管齐下”整顿作风见成效

作者:陈光昌 吴凤玖 来源:天柱县委宣传部
2014-12-22 00:00:00

  自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天柱县围绕中央、省委、州委整顿“四风”工作要求和部署,结合县情,通过建立“舆论宣传、建立制度、约谈问责、强化监督”的工作机制,“四管齐下”整顿干部作风,取得一定成效。

  注重宣传,营造整风氛围。通过开设专栏、公布举报电话、发送短信、播送广播等方法开展作风建设宣传,加强群众监督。在县电视台开设“正风肃纪在行动”专栏,在《金色天柱》报、县电视台、县纪检监察门户网站公布全县作风建设监督举报电话;各乡镇、各单位设立工作作风投诉举报热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通过舆论宣传,充分发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干部作风。自活动开展以来,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发送短信14000余条,播送广播80余次,为领导干部家属发送廉政公开信10000余份;共受理信访举报404(人)次。

  完善制度,严查违规违纪。建立完善一系列规章制度,结合县情出台《天柱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六个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天柱县改进干部工作作风有关规定》《天柱县党员干部操办酒席举报奖励制度》等制度。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作风全面好转。活动中,县委与各乡镇、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160余份,与干部职工签订作风纪律承诺书7100余份。今年以来,成功制止违规操办酒席3起,查处党员干部违规操办酒席1起;党政纪处分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4人,清理清退 “吃空饷”人员27名;查处了该县个别单位变相公款旅游、滥发津贴补贴,党政纪处分2人,收缴违规资金26万元;严格控制公费开支,全县压缩“三公”经费34.2%;党政纪立案44件63人,移送司法机关2件4人,干部违规违纪现象同比下降67%。

  约谈问责,提高责任意识。针对“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广大群众反映强烈及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整改“一把手”责任制,对推动领导班子整改不力、督促班子成员整改不严、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效果不好的,及时约谈主要负责同志,追究责任,督促改进。对普通党员干部认为自己无职无权,不存在“四风”问题,解决“四风”问题,是针对领导机关的、是针对领导干部个人的,与基层关系不大等模糊认识,正确引导,坚决纠正,切实端正对解决“四风”问题的态度。自活动开展以来,约谈10人、诫勉谈话2人,如今年6月,个别乡镇组织外出考察学习时,擅自改变行程绕道违规进入旅游景区住宿,对此问题进行了严肃问责,并对镇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

  强化督查,保持高压态势。活动以来,由县纪委监察局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积极参与配合,组成县委督查组,对各乡镇、部门重点开展“7+4+3”和“六风一卡”等“四风”突出问题督查。同时,深入开展“六大主题”、“六项专项整治行动”、“会所中的歪风”等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作风督查124次,其中面上巡查65次,“摇号”查岗32次,蹲点暗访12次,随机抽查乡镇干部“走读”和公车管理15次;累计明查近500个(次)机关单位,暗访20余家酒店及相关营业场所,下发作风督查通报14期,通报30个单位、35名干部;查处民生类案件13件,收缴违纪资金548万元,责令退赔167万元,挽回经济损失804万元。下一步,天柱县将继续强化面上巡查、“摇号”查岗、蹲点暗访、随机抽查,形成常态机制,切实践行群众路线,一如既往抓实作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