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海口12月22日电(记者赵颖全)三沙海事局副局长欧阳雄22日向三沙市船务管理局负责人杨理文颁发“三沙1号”轮的船舶所有权登记、船舶国籍和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自此,“三沙1号”轮有了自己的“身份证”,拥有了法定的航行权。这也是三沙海事局取得船舶登记授权可独立办理船舶登记业务后,办理的第一艘以三沙为船籍港的船舶证书。
“三沙1号”轮总长122.30米,客位456,船籍港三沙,船舶类型为客滚船,船舶所有人为三沙市船务管理局,航区为远海航区,可覆盖整个南海海域。“三沙1号”投入运行后,从海南省文昌市清澜港驶往三沙永兴岛的时间为10小时左右,可比现在正在使用的“琼沙3号”缩短5个多小时。该船还设有直升机起降平台,方便执行海上救援和岛礁巡查等任务。“三沙1号”轮船舶证书的出炉,为该轮的顺利首航,保障三沙军民物资补给和人员往来,奠定了基础。
据了解,“三沙”籍船舶登记的相关业务之前一直由海南海事局代为办理。为适应国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需要,11月21日,中国海事局下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同意三沙海事局开展国内航行船舶登记工作的批复》,授权三沙海事局开展国内航行船舶登记工作。
三沙市作为我国最年轻、管辖海域面积最大的地级市,在国家“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和南海维权方面起到非常突出的作用。三沙海事局作为三沙辖区内的海事管理机构,独立开展船舶登记业务对促进三沙市海洋经济发展,更好地维护国家南海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