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升任泰州市纪委副书记的栾立平,被人将他就任泰州下属县级市——姜堰市纪委书记时个人及单位公款消费的单据晒到了网上。令人三观尽毁的是,这些公款报销单据中,除了吃穿住行方面的细账,更有一只价值35元的“振动安全套”。
宾客签字“纪委办”、3年前消费于当地唯一四星级酒店的这笔公款账单,能够被抖出如此详尽的细节,其惊人之处除了爆料人的“深喉”程度,还有着当地纪委公款消费的胆大。对于网络举报在姜堰市纪委书记任内涉及吃喝玩乐的种种账单,栾立平大体说了三层意思:一,事情发生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之前。二,不是所有的客人都是自己接待的,因此不能把单位的这些事情都加在一把手身上。三,纪委查办案件肯定要得罪人,现在查办力度这么大,得罪的人很多。
如果领会不是偏差太大的话,栾立平的三层意思大概是这么个意思:八项规定出台之前“可以有”,“振动安全套”未必是他用的,纪委工作很容易被打击报复。
但仔细琢磨,栾立平这三层意思,没有一层能够站得住脚。八项规定内容,其实都是党纪国法明令禁止的事,如果以八项规定出台当成一个时间节点,那么,反腐倡廉便纯粹是个只打风头违纪、不咎过往犯罪的运动,是个谁遇上谁倒霉的运气事。
其次,姜堰市纪委作为党的纪检机构,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花纳税人的钱如流水的事,本身就不被党纪所允许。查违纪的姜堰市纪委自身违纪,别说一把手自己花了这么多公款,即便一分没花,也得承担管理教育的责任、签字报销的责任、领导担当的责任。
至于查办腐败得罪人、遭人报复被举报,更是一派荒唐之词。自身不净,去查别人的不洁,本身就是一件离谱的事,被人举报是迟早的事,竟然还要叫屈,实在有辱民众的法治意识,有辱纪委这个严肃的名称。
至于“振动安全套”究竟是谁用的,不是这场舆论风波的关键点,而在纪检监察队伍中有人自身不端的情况下,如何担当打虎拍蝇的重任,如何树立民众对于反腐肃纪的信心。
打铁还需自身硬。这是纪检队伍担负的特殊使命所决定的,也是将所有权力置于党纪国法和群众监督的统一标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用铁的纪律打造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取信于民。
对于纪委机关尤其是纪委领导来说,忠诚、干净、尽责,是履行职能与职务所一个也不能少的素质,也是铁一般的纪律。作为纪委书记的栾立平在举报面前的说辞,显然与这个铁律要求、与民众的期待相去甚远。栾立平这样的纪委书记,尽管是极少数,但人们有理由怀疑,他这样的纪委书记去办别人的案子,如何保证说服力、公信力、战斗力?(刘雪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