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辽宁省新闻道德委员会在沈阳成立。此举标志着今后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规范新闻机构及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防范失德风险,推广典型经验,推动行风建设,维护行业形象。我省成为全国第二批建立省级新闻道德委员会的省份。
辽宁省新闻道德委员会是由省委宣传部领导,省新闻工作者协会负责日常工作,政府有关部门配合的新闻行业职业道德自律机构。31名成员中,有近2/3来自与民生领域密切相关的部门以及社会各界。
辽宁省新闻道德委员会成立后,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新闻敲诈和虚假新闻,对有偿新闻、低俗之风、不良广告等进行经常性监督评议,评议对象为全省所有新闻媒体机构及其新闻从业人员。
辽宁省新闻道德委员会设立了违反新闻职业道德行为举报中心,举报电话:024-22699242;通讯地址:沈阳市和平区青年大街356号,辽宁省新闻工作者协会,邮编110003;电子邮箱:lnsjxsj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