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政协原副主席陈柏槐滥用职权、受贿案开庭

来源:新华法治
2014-12-23 11:58:42

湖北政协原副主席陈柏槐滥用职权、受贿案开庭

  被告人陈柏槐的亲属,全国、福建省、福州市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新闻媒体记者等30余人旁听庭审。

湖北政协原副主席陈柏槐滥用职权、受贿案开庭

  此案由福州中院副院长黄贤光担任审判长,审判员张行亮、张晓依法组成合议庭。

湖北政协原副主席陈柏槐滥用职权、受贿案开庭

  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派副检察长盖宣闽、检察员郑小波、陈玮、张晓兰出庭支持公诉。

湖北政协原副主席陈柏槐滥用职权、受贿案开庭

  受被告人陈柏槐家属的委托,湖北今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宏翔、朱苏伶作为被告人陈柏槐的辩护人,出庭参加诉讼。

  陈柏槐简历

  陈柏槐,男,1950年8月出生,汉族,湖北武汉人,197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1年11月参加工作,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华中师范大学旅游学院区域经济学专业毕业。

  主要经历是:

  1971.11―1974.09 湖北新洲县旧街区农业技术员;

  1974.09―1976.09 黄冈地区农业学校学习;

  1976.09―1978.10 黄冈地区革委会农办干部;

  1978.10―1982.09 湖北省委农办干部;

  1982.09―1985.07 华中农学院农经系农业经济管理学专业学习;

  1985.07―1987.05 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农业处干部;

  1987.05―1991.02 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农业处副处长;

  1991.02―1995.03 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农业处处长;

  1995.03―1997.06 湖北省水利厅副厅长;

  1997.06―2000.11 湖北省政府副秘书长(其间:1997.09―1999.01华中师范大学旅游学院区域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

  2000.11―2002.05 湖北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参事室主任;

  2002.05―2003.01 湖北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农业厅党组书记,省政府参事室主任;

  2003.01―2003.02 湖北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农业厅厅长、党组书记,省政府参事室主任;

  2003.02― 湖北省农业厅厅长、党组书记(其间:2005.10―2006.01中央党校第45期进修二班学习);

  2009年1月―2013年1月 湖北省政协第十届委员会副主席。(简历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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