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2月23日电(新华社记者甘泉、闫起磊)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天介绍,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近日指令,河北聂树斌案的复查正在进行。异地复查审理为扫除聂树斌案中的“雾霾”,打消公众疑虑、保证公正审判提供了更好的基础。
值得关注的是,在取得这一实质进展之前,聂树斌的家人已经持续申诉上访近10年。由此不难看出,对错案疑案纠错机制的“制度性”失灵必须进行反思。依法治国要求司法机关要勇于面对错案疑案,不能让公正迟到太久,更不能因为怕丑怕疼不敢揭伤疤。
纠正冤假疑案需要勇气。因为一旦“疑案”被证明是“错案”,往往意味着问责的开始。在某些地方,错案发生背后是“命案必破”的政绩冲动作祟。一些刑讯逼供、办案草率的人为因素难辞其咎。正因如此,一些人出于利益考量,千方百计让错案疑案难以得到纠正澄清。
“一次不公正的判决,其恶果相当于10次犯罪”。利益与正义的天平面前,法治社会必须选择正义。面对冤假错案,无论涉及什么人,都应依法追责。这既是为了让迟来的正义少打折扣;也是要警示司法人员慎用手中的权力,任何违背法律、良知的行为,都将成为其终身梦魇,终会付出代价。
应当承认,纠正错案疑案的过程也是不断地抵达正义的过程。通过纠错,就是要让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得到预防;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辩护辩论权、申诉权等得到有效保障;在审判中,“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基本法律原则得到忠实履行。当这些环节在纠错后得到完善,我们才能从制度上更好地避免冤假错案发生。
呼格案沉冤得雪,聂树斌疑案异地复查,让人感受到法治中国的决心。法律的权威来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树立对法治的信仰,就是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只有坚持对错案疑案纠错澄清,才能在更多公民心中树立起法律的权威和对法治的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