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邑县公安局兴隆派出所民警 常祥广说:“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32条的规定,我们对嫌疑人赵某处行政拘留3日,并处500元罚款。”
据民警介绍,市民一般知道持有枪支和管制刀具是非法行为,但是对持有弓弩也违法知道的并不多,而且对弓弩的危害性也不是很了解。民警找到一块纸壳板为我们演示了弓弩的危害性。在距离10米的地方,弓弩的弹丸轻而易举的射穿了两层厚纸板。
临邑县公安局兴隆派出所所长王军说:“激发的钢珠啊,能够轻而易举的将纸板击穿,而且钢珠穿过纸板射到后面的树上都形成了一个窝,可见咱缴获的这个弩,杀伤力是比较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