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兰州12月24日电(记者王博)长期盘踞永登县,吸纳社会闲散人员,开设赌场、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强迫交易……23日,李某等26人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等罪名在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2006年至2013年4月期间,被告人李某先后吸纳何某、张某等社会闲散人员为麾下成员,通过长期在永登县城及周边开设赌场,以及强行向县城各茶府、KTV等娱乐场所销售啤酒、茶叶等方式聚敛钱财。
为了便于组织行动、更好地控制手下成员笼络人心,李某、何某、张某均租有房屋供组织成员聚集,并不定期组织聚会,为成员添置衣物,发放工资、生活费、“跑路费”等费用,逐渐成势,形成了以被告人李某、何某、张某为组织、领导者,以被告人王某、巴某、马某等12人为积极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兰州市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查明,该组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逞强斗狠,为非作恶。从2009年至2013年4月期间,该组织成员共实施十余起犯罪,涉及开设赌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强迫交易、故意毁坏财物等多宗罪行,致6人重伤,5人轻伤,3人轻微伤。
由于涉案人数众多,案件庭审仍在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