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青海省民政厅协调省财政厅分配下达了今年第二批临时救助省级补助资金9079万元,以支持各地落实好临时救助各项政策,及时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此次资金分配主要考虑当地常住人口数量、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数量、各地财政安排临时救助资金情况以及低保资金利用率等综合因素分配下达。省民政厅要求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确保临时救助政策落实到位。要多渠道筹措临时救助资金,加强临时救助资金的管理,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同时抓紧推进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