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政者,勿因小善不为

来源:人民网
2014-12-25 09:51:18

  闲来偶读《淮南子.人间训》。“人莫踬于山,而踬于垤”。是故人皆轻小害,易微事,以多悔。患至而多后忧之,是犹病者已惓而索良医也。

  意思是说,人不会被大山绊倒,而会被土堆绊倒。正因为人们都忽略小害,轻视小事。以致事态扩大酿成祸事才后悔,灾难降临才担忧,这就如同病危才去寻找良医求治一样,为时已晚矣。

  由此感慨良多,因而想说一句话:为政者,勿因小善而不为。

  小善不为,在一定程度、一定范围已成为中国社会,尤其是中国官场一种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的怪现象。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通过壮士断腕,刮骨疗毒反腐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抓作风,猛药去疴,重典治乱,致力民生的新举措,实施了合天意,顺民心的新政。尤其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全面开展,使政气官风为之一改,民心士气因之一振。但在深层次,大范围上仍有未及根本之处而去伪存真。无怪乎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总结会上直指要害:树倒根存!

  积县而郡,积郡而天下,郡县治,则天下无不治;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天下事当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失之毫厘,谬之千里;祸患常积于忽微。凡此种种,足以说明一个道理:小事不小。小事做好,可以成大业。小事妄为,可能成大害。因此,民间有一句话,小事变大,大事变炸。

  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实中的为政者,善小不为,实质就是非不能也,不为也。

  小与大是相对的,但善与恶却是绝对的。善恶循环,因果相替,或大或小,从善为恶,一念之间,却是天上人间,大相径庭,相去甚远。

  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生活中,大善大恶少见,小善小恶常在。现实中的英雄模范,并不全是做了惊天动地的大事,而是一件件平凡小事,织就了其生命的光环。反观平民百姓,无非是衣食住行,柴米油盐,生老病死,几乎全是基本生活需求。但关乎平民百姓的喜怒哀乐,尽在为政者能为之中,却任他东西南北风。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推己及人,施恩于众,正如孟子说:人皆可以为尧舜。只在为与不为之间。

  小善不为,实非小善难为。究其原因有六。一者,小善几乎全是鸡毛蒜皮,生活琐碎。不屑为。二者,小善之举大则不能成政绩,小则不能得实利。不愿为。三者,小善之失不违法,不犯罪,无问责。敢不为。四者,虽有损为政之德,却不损为官之实。可不为。五者,尸位素餐,无过即功,不为不过,履职能力欠缺。不能为。六者,不为能为,能为不为,乱为。

  发生过这样一件事。一个小县城的公务人员不让办事群众在机关入厕,导致大小便在身,一度成为热议,影响恶劣。细细想来,小善不为,虽于能为者无损。但其危害的实质是社会风气,道德民心,疏远的是干群关系,损害的是政府形象。长此以往,伤害的就是国家肌体、民族未来、复兴之梦。

  举手之劳,职责所系,却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推诿扯皮,踢来踢去。非要到事态扩大,不可收拾,面临追责问罪,才恍然大悟,痛悔不已,甚或付出非常代价,直至损害国家利益也在所不惜。以求得息事宁人,自我保全,最终落得身败名裂,传为警世之言。悔不信守一句话:多多为善,福虽未至,祸自远矣!

  善事,要从小事做起,积小成大,如此足以成大事,利天下。一个人为善,也多从小事起步,一句话,可以和谐恶劣局势,一个事,也能化掉一场干戈。恶事,亦须从小事防范,否则,积小成多也会成大恶,弊人世。一个人为恶,往往从小事失守,筑成大恶。一场意外,能引发一次人祸,一个钉子,也能输掉一场战争。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恶善一念间,但长此以往,为恶为善,终成分水之岭,形成习惯,潜移默化,由此恶善分流,终成水火,形成不同的人生轨迹。

  国事如是,任重道远,吏治民风,皆同一理。身居高位者,心忧天下者,胸怀正气者,能常虑之,慎思之,深查之,力行之,则“再使风俗淳”指日可待。

  政者,正也。为政者应该是善良的,有担当的。孙中山有言:心,信其可行,则移山填海之难,终有成功之日。心,信其不可行,则反掌折枝之易,亦无收效之期。德性,是人性内涵之根本,为善,是人性内涵的关键。为政者能为大善,是为政之责。能为小善,是为政之德。对待善事,应该做的要坚决做,可做可不做的要尽量做,不好做的要想着做。以百姓心为心,心怀天下,以民为本,恪尽职守,矢信矢忠。以高于世俗的使命感,责任感治国理政,以等同于权力的担当精神身体力行,关心民间疾苦,使百姓安居乐业,才是为政之道。如此,则百姓幸甚,国家幸甚。

  国事繁复,关键问题在解决二字。愿为政者,勇为小善,善为小善。(王贤涛 作者系陕西省咸阳市乾县工商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