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您好,针对你所反映的民和县甘沟乡李家村二社村民违规建房的问题。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委主要领导责成政府主管副县长和国土部门就您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朵兴云系甘沟乡李家村二社村民,现年48岁,藏族,小学文化,其家庭人口有7人,其长子朵海俊已婚,在西宁打工;次子朵海豹已婚,育有一子;朵兴云目前所建房屋位于老宅之前,调查中发现,该户家庭人口较多,因住房问题引发的矛盾时有发生,导致此二儿子夫妻离婚。为此朵兴云在未经乡政府同意,也未申请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耕地168.75m2修建房屋,在修建房屋过程中因地界问题与本村隆多吉发生纠纷,导致隆多吉多次到乡、县两级政府上访。2014年12月2日,县国土部门针对朵兴云涉嫌违法占地行为,已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朵兴云违法修建房屋行为现已停止。
民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