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旁边这些地都是你承包的?
齐岗:对。旁边都是我的。
齐岗:这个老头他对地有感情,就不愿意租。
这块耕地的主人为米文玉,今年已经64岁。他告诉记者,之所以不愿意把土地流转出去,主要是想满足全家人一年的口粮,自己也能有一个营生。
安徽省界首市于古地村村民米文玉:他找了几回,我都没同意,找几个人,我不是讲价格高低,我自己打的粮食,吃用方便。庄稼人,农民烧点柴也方便。粮食有了,柴也有了。
记者在安徽省明光市蒲岗村采访时,村民们也告诉记者,他们并不是反对土地流转,而是希望能够有一个规范的合同,由自己来决定是否将土地流转出去。
安徽省明光市蒲岗村村民蔡春霞:我不签的理由是什么,我最起码你国家征用我土地了,你该出什么手续出什么手续给我,我该怎么签,怎么签,那你也不能说你讲一声我这地就给你了。
事实上,土地流转在农村长期存在,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带来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也推动了土地流转的进一步发展。201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其中的一条基本原则为:坚持依法、自愿、有偿,以农民为主体,政府扶持引导,市场配置资源,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违背承包农户意愿、不得损害农民权益、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
201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
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在这个前提之下,土地流转如果按照农民双方的意愿,那么政府是支持,是鼓励的。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就是顺应了工业化的发展,那么有利于提高,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比较大的范围内,有效配置自己的资源,使劳动生产效率、土地生产效率、资源配置效率都得到升华,这样的话对增加从业人员的收入也是非常有好处的。
根据农业部的统计,截至2013年年底,全国土地经营权流转的面积占到整个农村承包地的26%,大约为3.4亿亩。张红宇认为,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保障18亿亩耕地的红线。
张红宇:61号文件一而再再而三的提醒着,土地流转绝对不能非农化,也要遏制非粮化。你不要破坏生态环境,不要影响农业的生产能力,你说挖鱼塘、栽果树可不可以,那么在粮食主产区,在基本农田,是不可以的。
张红宇认为,在今后的农村土地流转中,除了完成市场的规范,还要让农民充分享有土地流转所带来的利益。
张红宇:我们不主张农民通过一张订单或者说一次性的流转合同就解决所谓的权责双方的利益,或者企业跟农民的利益。我们主张在不转让他的经营权,不失去他的承包权的情况下,通过经营权入股,形成一种利益共同体/那么我们选择一个双方都能够认同的项目,我们共同来生产,共同的开发,这样的话你企业这个过程中也获取你的资本报酬,我农民也获取我经营权获得的收益,或者我说的劳动力的收益,这样一个实现一个共赢的局面。
张红宇认为 在今后的农村土地流转中 还要让农民充分享有土地流转所带来的利益
半小时观察: 规范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
近年来我国土地流转呈“加速跑”态势,截至2014年6月底,全国家庭承包经营耕地流转面积3.8亿亩,占家庭承包耕地总面积的28.8%,比2008年年底提高20个百分点。土地流转是资源优化配置的过程,要有序适度。要遵循经济发展规律,不超越阶段;尊重农民的意愿,不强迫命令;保护经营者权益,不随意毁约;遵守法制规范,不留隐患漏洞。农村土地流转加速的背后,是中国农业告别几千年小农经济步入规模化、现代化的现实,我国农业步入规模经营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