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市、县三级建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从决策源头预防矛盾。
持续开展领导干部下访、县委书记大接访活动,形成了“领导干部下去多了,信访群众上来少了”的良好局面。
每年省“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都会列出当年民生十方面实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今年前三季度,全省财政民生投入总额为2473.03亿元,同比增长12.6%;新增城镇就业81.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95%;新增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19.3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71.3万,累计分别达到3385万人和4418万人。全省城乡平均月低保标准分别达到540元和424元,救助标准、补差力度、城乡均衡水平均走在全国省区前列。前三季度,全省教育财政支出685.75亿元,同比增长11.5%。全省住房保障财政支出65.9亿元,同比增长41.4%,开工、基本建成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20.2万套、16.6万套。
这些年来,浙江在推进依法执政、人民民主、地方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普法宣传等方面积极探索。
全面推行村务公开、民主恳谈、村务监督、村干部辞职承诺等制度,实现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级便民服务中心全覆盖,全省97.5%的村开展了“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95%以上的村已达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标准。
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2013年,浙江通过了我国第一部规范民间融资的地方性法规《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至2014年9月底,浙江通过和批准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共352件,其中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企业商号管理和保护条例等先行性立法有100余件。
坚持严格执法,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做到权责统一、权威高效,逐步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率先推行环境监察网格化、精细化管理,建立起监管到位、服务到位、互通到位的环保执法责任制,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并率先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标准和主要评价指标。
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设置干预司法行为的高压线,加强对司法机关和办案人员的监督,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3年,浙江省相继纠正了杭州两起发生在十多年前的错案,并出台33项防止冤假错案制度,建立健全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
2012年6月,浙江高院率先探索零佣金网络司法拍卖,并在全省103家法院全面铺开。公布全国首个“阳光司法指数”,8家法院确定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增强全民守法观念,把“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重点工作作为法治浙江建设的大平台、实验田、试金石和活教材,营造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社会氛围。
据中科院《2013科学发展报告》,浙江社会公平度指数居全国第一,群众安全感满意率97.35%,居全国前列。
继续发挥人文优势,大力加强文化强省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这些年来,浙江在全社会大力弘扬浙江精神,积极弘扬和培育“务实、守信、崇学、向善”当代浙江人共同价值观,深化“最美浙江人”主题宣传实践活动,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人心。先后涌现出了“最美妈妈”吴菊萍、“最美司机”吴斌、“最美交警”吴连表等一大批“最美人物”,为社会注入了一股股正能量,最美现象正由一个个“盆景”变成一道风景。
持续加大文化投入,加快推进标志性文化设施建设,基本形成省市县乡村五级文化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和覆盖全省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占地602亩、总建筑面积约35万平方米的浙江音乐学院,自2012年12月动工建设以来,校园建设稳步推进,进展顺利,预计2015年秋季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将圆上几代浙江人的音乐学院梦。
全面开展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建成1000多家农村文化礼堂,打造农村精神家园。
杭州西湖文化景观、京杭大运河浙江段和浙东运河入选世界文化遗产,在国务院公布的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浙江每一批入选数量均居全国第一。
大力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基本完成,形成了义乌文交会、杭州国际动漫节等重大文化交易平台。2013年,浙江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1800亿元,占GDP比重提高到5.01%。华策影视、华谊兄弟、宋城股份、浙报传媒等11家文化企业成功上市。《宋城千古情》从1997年上演至今,演出总观众人数已经达到5000多万人次。
鼓励文艺工作者坚持正确创作导向,不断推出文艺精品力作,10部作品获第十三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
创新外宣方式,打造“美丽浙江”外宣品牌,讲好浙江故事,展示浙江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