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文物局关于对正定隆兴寺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来源:河北省文物局
2014-12-26 14:54:55

  石家庄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正定隆兴寺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石文物〔2014〕8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设计方案。

  二、工程实施前,修改、补充以下内容。

  (一)结合城区环境整治,降低一字影壁周围地面,恢复原始地坪,确保排水通畅。

  (二)进一步明确局部揭瓦建筑屋面的揭瓦范围,并细化工程做法,保证新旧瓦面苫背层接茬密实。

  (三)进一步细化其他工程做法,如墙体开裂灌浆加固、加做及补修防鸟网等的具体做法。

  (四)对局部重做地仗油饰或仅新添配椽望、装修地仗油饰的,应注意新旧油饰的过渡,不宜反差过大。

  三、注意加强工程现场情况的研究,做好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深化和隐蔽部位的补充设计,如:本次院落排水工程的性质为新建排水系统,施工过程中应注意做好原排水系统的进一步查找、记录、保护和利用。如有重要内容变更,应依规履行报批程序。

  四、工程施工需具有相应资质等级、业务范围的施工单位承担,实施前到我局办理相关许可申请。

  五、请你局按照《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加强对该工程项目的管理,并指导项目管理单位做好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工程完工自验合格后,及时将工程总结报告等资料报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