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资本市场法律制度要着重解决四方面问题

作者:朱宝琛 来源:证券日报
2014-12-29 08:22:57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甘藏春表示,资本市场立法要力求凝聚最大共识

  在日前举行的第五届上证法治论坛上,与会人士就资本市场的法治建设发表了看法。与会人士表示,从司法角度分析,完善资本市场法律制度,当前需要着重解决四方面问题。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表示,我国资本市场法治相较其他领域更为完善,市场机制虽然已经形成,但是行政手段仍然在发挥重要的作用,法律制度还不能够适应市场快速发展的需求,这都是未来法律完善需要关注的问题。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对资本市场最大的利好,按照依法治国的要求完善资本市场法律制度,将有助于资本市场长期、持续、稳定的发展,促进资本市场更规范、更透明。”信春鹰说。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表示,从司法角度分析,完善资本市场法律制度,当前需要着重解决四方面问题。

  一是要完善适应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要求的法律框架,解决现行法律规范场内市场交易较多、规范场外市场交易较少,规范企业金融证券较多、规范资产金融证券较少,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形式规范多、对投资者进行实质保护的规范少等问题。

  二是要完善与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配套的民事责任制度,强化和细化相关当事人的行为边界,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并以此为中心完善相关监管规则。

  三是要完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解决目前存在的对相同产品采用不同的监管标准、告知说明义务的衡量标准不明确、未尽适当性义务的赔偿范围和免责抗辩事由不清晰等问题。

  四是要建立多元化的证券纠纷解决机制,切实发挥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使行政监管、司法审判和整个证券行业形成合力。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孙谦表示,检察机关有责任、有义务通过依法履行职能,为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提供服务和保障。一是通过依法惩治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期货犯罪,筑牢依法治市的底线。二是通过依法查办证券领域职务犯罪,加大对金融机构、监管部门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寻租、谋取非法利益犯罪的惩治力度,提升公众对资本市场的信任和信心。三是完善证券犯罪相关追诉标准和司法解释,及时研究解决证券领域犯罪在适用法律方面的突出问题,构建依法治市的完备执法依据。四是积极开展证券犯罪预防工作,遏制证券犯罪的蔓延。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甘藏春表示,下一步推进资本市场立法工作应从三个方面着力:一是对现有的资本市场立法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明确立法的客观要求;二是要处理好立法与改革、立法与市场等关系,做到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统一,激发市场的活力与防好风险、守住底线相统一,买者自负与卖者尽责相统一;三是资本市场立法要力求凝聚最大共识,找到参与各方的最大公约数,要进一步做好开门立法,不断深化相关各方立法参与程度,体现诉求,回应关切。

  上交所理事长桂敏杰表示,当前我国经济正步入以中高速增长为标志的新常态,新常态下,资本市场改革发展面临新机遇,直接融资有望步入快车道,资本形成与输出进入时间窗口,风险管理功能逐步成为发展主题。

  他表示,上交所将按照新“国九条”关于“强化证券交易所市场的主导地位”的战略部署,立足自身定位,加快推进四个方面的转型发展:一是在市场定位上,从本土型交易所向开放型交易所转变;二是在市场结构上,从现货型交易所向综合型交易所转变;三是在市场监管上,从协作型交易所向自主型交易所转变;四是在市场体验上,从平台型交易所向服务型交易所转变。(朱宝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