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昨天报道说,广东省人社厅、省社保局近日公布了广东省2013年社会保险信息及省直社会保险信息。通告首次披露了广东抚养比,截至2013年末,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抚养比为6.71,即6.71个在职职工供养1个退休职工。
这个“抚养比”、“供养说”再次引起了人们的质疑,尤其是已退休者的质疑:我们在职的时候,不是交纳过养老金吗?退休者怎么要靠在职者来养呢?这个质疑不是没有道理的。如果在职职工与退休职工之间,存在着“供养”关系,那么等于说,职工在职时所创造的财富,只够维持他们在职期间的生活,一退休就要由别人来供养了;按这个说法,退休者在他们在职时,也供养过先于自己退休的;退休后由后来的在职者供养,不是刚好扯平吗?这就是说,在职者“供养”退休者的关系并不存在。
但是,这样又有一个问题:如果一代又一代的职工,自己在职时挣不出养老金,这就等于说,全体职工创造的财富,只够养活自己,那么公共事业的支出又从哪里来呢?办教育的钱,养军队的钱,财政经费,从哪里来?还不是由全体职工挣出来?也就是说,全体职工在职时创造的财富,不仅能养活自己,还提供了一个国家的生存和发展所需要的巨量财富。
“供养说”所否定的,不仅是全体退休者的劳动价值;因为所有劳动者都有退休的一天,都要被归入“被供养”的类别。这是对劳动的不尊重,是对全体劳动者的不尊重。其实,只要是社会所需要的劳动,都是在创造价值,无论是直接创造物质财富的,还是创造其他价值的,公务员的管理工作,教师的教学,艺术家的创作,都有其不可替代的价值,都是社会分工所不可缺少的;因此,所有劳动者都是自己养活了自己,也供养了整个国家。
人群和人群之间,最好不说谁养活了谁。即使是一般看来劳动能力最弱的残疾人,也不能说他们只是由别人供养;太多事实证明,残疾人所创造的价值,往往能让全社会为之动容。谁养活了谁,这个说法缺乏平等意识。以为自己养活别人的,容易有优越感,高人一等,“被供养”者,感受不到尊重;这样容易造成社会的撕裂,人为造成不和谐。(戎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