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朱砂
【嘉宾】
廖丽娟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心理咨询师考评员
洁蕙
上海东方广播《东方大律师》节目主持人
上海市法治研究会常务副理事长
刘樱
家长
主持人的话
近来,女孩被性侵的报道频频见诸报端。相关数据显示,性侵,尤其是未成年人遭遇性侵的案件数量呈逐年增多的趋势。日前公布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更是将性侵列为7类侵害未成年人行为之首。作为家庭和学校,该如何更好地护佑孩子成长?而社会各界,又该如何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坚实的保护伞?
新闻背景
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规定,当未成年人受监护人侵害时,一些政府单位和人员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7类侵害未成年人情形可撤销监护人资格,性侵居首位。从最高法研究室少年审判庭有关负责人处获悉,《意见》之所以将性侵列为首位,是因为性侵是对未成年人最严重的一种伤害,对未成年人造成的伤害远大于虐待和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