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煤矿“大瘦身” 50%将被关停

来源:新华城市
2014-12-30 13:46:05

  12月26日,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验收工作结束,全县20家落后小煤矿率先关闭到位。据悉,娄底市将在2015年底以前将全市现保留的246处煤矿关闭退出至125处以内。

  从2001年开始,娄底市按照国家要求,先后实施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深化整治和整顿关闭等专项行动,关闭了一大批条件差、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煤矿数量由2002年的2447处减少到目前的246处。由于受煤矿地质条件复杂、瓦斯灾害严重等客观因素的制约,娄底市现有保留煤矿中,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131处,占53%(占湖南省突出矿井总量的近50%、全国突出矿井总量的24%);水害严重矿井32处,占13%;有煤尘爆炸性危险矿井71处,占28%;煤层易自燃矿井61处,占24.8%。伴随矿井开采深度不断增加,瓦斯、透水、矿压灾害加剧,安全风险日趋增大,煤矿事故随时可能发生,关闭该市落后小煤矿迫在眉睫。

  今年6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十二部门下发《关于加快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的通知》,要求到2015年底全国关闭2000处以上小煤矿。根据上级统一部署,娄底市快速反应,积极稳妥推进此轮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该市将用一年的时间,将全市现保留的246处煤矿关闭退出至125处以内。期间,娄底将重点关闭年产能9万吨及以下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加快关闭年产能9万吨及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严重的;坚决关闭发生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且年产能在9万吨及以下的;关闭超层越界拒不退回和资源枯竭的;关闭拒不执行停产整顿指令仍然组织生产的;关闭没有通过瓦斯防治能力评估且拒不停产整顿的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关闭或整合矿区范围上下垂直重叠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专家论证,在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防治的灾害严重矿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应予关闭的;没有实现正规开采的煤矿,一律停产整顿,逾期仍未实现正规开采的,依法实施关闭;没有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三级标准的煤矿,限期停产整顿,逾期仍未达标的,依法实施关闭。

  目前,娄底市正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和省政府 “关闭一批、整合一批、提升一批”的总体思路稳步推进此轮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该市还出台了相关扶持政策措施:2015年9月30日前与县(市、区)政府签订关闭退出协议并要照要求关闭到位的矿井,按“直接关闭的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不低于1200万元/矿(各级奖补资金累计,下同)、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不低于700万元/矿,整合关闭的矿井不低于500万元/矿”的标准予以奖补。2015年10月1日以后关闭退出的煤矿不予奖补。(尹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