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让人人负责,事事有为成为安全生产的主旋律

来源:安全中国
2015-01-04 10:25:54

  (吴杨云)2014年,吉林宝源特大火灾致121死案件宣判,涉事企业董事长被判9年。

  一个董事长,管理着诺大一个企业,几千号人,上百万到千万的资金流动、上万平方米的厂房。但他却没能控制住电线短路的风险、没能解决现场隐患,一场大火烧掉了一切。我们无比相信董事长从未意识到企业竟会发生这样的事故,我们无比相信在着火的那个刹那他的惊慌与恐惧。

  是的,与那121个生命相比,这个9年的刑期又算得了什么?但也许,那也是他的全部,全部的心血、全部的积累、全部的生命。无论他应该承受怎样的刑责,这都是一个悲剧。

  同年,东莞首宗环境污染刑案宣判 电镀厂主谋老板潜逃至今 一线员工被判刑11个月。

  这一线员工,一个前保安,一个打工仔,老板安排怎么做就怎么做,他却是企业的污水排放管理的直接负责人!他肯定没想过,这个负责人是什么含义,恐怕还没搞清楚总铬与六价铬的差别,却为自己不明事理、“无法承担的法律责任”付出11个月刑期的代价。

  是的,相较于重金属对环境的长期及恶劣影响,11个月算什么?更何况,这是单位犯罪,不是个人犯罪!然而,处罚却是降临在个人身上,11个月对他的人生又会有怎样的一个不同?

  人们不禁要问,你有知识吗?你有能力吗?你知道自己的风险吗?你能自我掌握自己的风险吗?还是,你的风险在别人手里?或者,你干脆转让了自己的权力与责任,无力承担?

  董事长:有权有资源,他们犯的罪是:无为之罪!打工仔:有力气有能力,他们犯的罪是:无知之罪!

  再看《安全生产法》和《环境保护法》,对企业对员工的要求有多高?

  作为企业的负责人,“负责”两字你可担得起?

  你的责任制可靠吗?你的班子可靠吗?人也许可靠,不会卷了资金跑路,但他的技术可靠吗?他的能力可靠吗?他用的人可靠吗?今天可靠,明天还可靠吗?风险,你自己知道吗?隐患,你在意了吗?

  也许,让一个董事长了解风险过问隐患,这太技术了,太细节了,似乎有不可理喻!但这就是现实!

  企业的员工:“合格”两字你可明白?

  你参加过培训吗?你在意了培训的内容吗?你掌握了培训知识吗?你真的明了其中的风险吗?你理解这里的风险不仅对你,而且对周围的同事,还对周边的居民吗?你又如何知道自己没有能力,无力承担?

  也许,让一个员工知道他所从事工作的法律责任与安全生产风险,这太难了,他们甚至小学没有毕业!但这就是现实!

  以上分析和观点来自于中国环境与职业健康专家彭小燕的一篇博文,文章具体生动,感同身受,揭示了当前我们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存在的两个问题,一个是无为,一个是无知,归结到底是安全生产责任的知责、履责的问题。

  企业负责人的无为,说明其对安全生产在企业经营工作中的地位,没有深刻的认识,没有深刻领会到《安全生产法》赋予自身的法定职责和应承担的后果,从而在具体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面,走形式,走过场,不注重建章立制,强化培训,深入检查,开展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加大安全投入,改善作业环境。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如同就像一只烂得像筛子的脸盆,就再想堵也堵不上了。

  职工的无知,一方面来自于自身文化程度较低,对国家法律法规的无知,一方面来自于企业负责人的无为,不注重普法教育,注重岗前安全培训教育,职工事前不知悉自身的岗位法定责任和法定义务,在具体操作中盲目听从企业负责人的违法指挥、违规管理,导致自己的行为触犯法律,被追究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不论何人,不论其职位高低,只要违法违规,产生后果,触犯法律,就得负法律责任。这一点毫无疑义,但是在事关安全生产的问题上,我们要吸取教训,要人人负责,事事有为。

  对有权有资源的企业负责人,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赋予企业的安全责任和法人的法定责任,把安全生产定位于现场职工、班组、车间,构建企业岗位安全职工负责,班组安全组长负责,单位(部门)安全负责人负责,技术指导,部门监管,人事、工会监督,分管领导把关,安委会考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制,健全岗位操作手册和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加强安全生产过程监管,加强安全技术投入管理,促使企业形成人人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局面。

  生产车间是安全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任主体,车间负责人对本单位(部门)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健康安全、设备财产安全、环境安全负总责。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履行培训、责任分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职责,应组织班组长开展项目安全生产培训,明确项目事故风险、预防措施、处置措施。

  专业技术部门是安全生产的技术部门,在审查项目设计和施工方案时,应根据专业技术规范和安全规程规定,对项目区内存在的事故风险和安全隐患的防范措施,在技术上给予明确的指导。在检查工程质量的同时,也要督促施工单位抓好专业安全规程规定的安全技术防范措施的落实。

  安全管理部门是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负有综合监督责任,在安全生产方面履行培训、检查、隐患整改职责。

  工会、人事部门行使监督职责。负责职工劳保用品的配备、职工的安全培训、劳动分配管理和安全民主管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职工、班组,企业要完善职工、班组岗位安全作业指导制度,落实车间、班组岗位安全二、三级教育制度,把岗位风险和应急处置告诉给职工,使职工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定职责,法定义务和法定责任,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感。

  作为职工,要认真参加企业举办的各类安全生产培训班,自觉接受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教育,主动了解岗位风险和岗位危害,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积极开展作业环境、设备的清理整顿清扫清洁工作,查找现场隐患,以我的岗位安全我负责的主人翁精神,做好本职安全工作,有效防止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其意谓安全生产人人负责,事事有为。让人人负责,事事有为成为安全生产的主旋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