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尾,为有效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日前,泗阳县严明欠薪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劳务公司负责人和承包人,将一律清出泗阳建筑市场。
该县采取A、B、C三个档次分档管理办法,保证农民工工资正常发放。要求用工企业必须通过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把工资发放到农民工个人银行工资卡上,严禁将工资转交“包工头”、班组或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及个人发放,违规者一律列入“黑名单”,清出泗阳建筑市场,并将其不良行为函告企业注册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此外,元旦、春节期间,该县在当地媒体专门开设“畅通讨薪路”栏目,以舆论力量帮助农民工维护权益。
该县还明确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全面负责,对分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直接负责。对因建设业主单位或总承包单位未按合同约定向施工企业支付工程款或分包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设业主单位或总承包单位必须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对将工程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建筑劳务或分包企业、个人的,建设业主单位或总承包单位必须承担清偿拖欠工资的主要责任。 (洪磊 马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