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男生在学校操场打闹,不慎撞倒了一名女同学。这名女同学左股骨颈骨折,住院治疗了123天,不但遭了不少罪,还花掉了4.5万余元治疗费。
可两名男生家长却都不愿意承担这笔费用。不但把责任推给了学校,还称女孩疑患骨质疏松才摔得这么狠。女孩诉至法院,最终二被告各判赔2.1万余元。
2014年4月2日下午第五节课上课前,辽中县一所职业学校的操场上,16岁男孩李明和17岁男孩张鹏正在追逐打闹。这时,正准备在操场上体育课的18岁女孩赵丽恰好从此经过。
可李明和张鹏光顾着打闹了,完全没注意到身边的赵丽。只听“哎哟”一声惨叫,赵丽被二人撞倒在地,动弹不得。随后,赵丽立即被送往医院。医生诊断称,她左股骨颈骨折,需要长时间住院治疗。
因为无法正常走路了,赵丽只好住院治疗。她这一住就是123天,而且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轮椅上度过的。住院期间,不但赵丽落下了功课,遭了不少罪,她家里还支付了数万元的医疗费,这让赵丽的家长有些不堪重负。
可事后,两名男生的家长只愿意给赵丽拿出2万元的赔偿费。双方协商未果,赵丽只好将两名男生告上法庭,索赔医疗费、轮椅费等费用共计6万元。
庭审时,一名男生家长不但将部分责任推给了学校,还指出“在医院看病时,医生怀疑你家姑娘有骨质疏松或先天骨质发育不良,这才摔得那么严重!”但因为被告家长举证不足,法院对这些说法都没有采信。
昨日,辽中县人民法院发布的判决显示,二被告对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各承担50%的责任,判决他们各赔偿原告医疗费等2.1万余元。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