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6日电(记者 卢俊宇) 2015年的第一个工作日,中纪委就公布了南京市委书记杨卫泽被调查的消息,这是今年首个被查的省部级官员,也是十八大以来第六位落马的省会城市党委“一把手”。
梳理一下十八大以后省会城市党政“一把手”落马情况发现,31个省会在两年之内,已有南京市市长季建业、贵阳市委书记廖少华、西宁市委书记毛小兵、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昆明市委书记张田欣、太原市委书记陈川平、呼和浩特市市长汤爱、济南市委书记王敏、南京市委书记杨卫泽共9位书记或市长(按落马时间排序)落马,其中万庆良、陈川平和王敏均为十八大中央候补委员,廖少华、毛小兵、万庆良、张田欣、陈川平、王敏和杨卫泽均为省委常委。
省会“一把手”如此密集落马与中纪委的高压反腐是分不开的。据媒体统计,中纪委2014年首轮巡视在3省份查“一把手”案471件,尤其是2014年下半年以后,许多地厅级的市委书记和市长落马。上面列举的9名省会城市党政第一把手,6名是2014年6月份以后落马的。这说明,“一把手”,尤其是省会城市的“一把手”,成为中纪委最为关注的对象。
作为省会城市党政“一把手”,他们对地方发展肩负着特殊的责任,甚至今后很大一部分人都将进入国家更高级别领导人队伍中,他们的喜好、作风、品德,对所在地政治生态的影响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那么为什么有些人会陷入腐败泥潭?他们应如何履行“领头羊”作用?
首先,省会城市是每个省的经济、政治、文化和教育中心,也是容易出“政绩”的地方。另外,省城的基础建设、房地产等更是最容易导致腐败的产业链条。作为“一把手”,他们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可以直接寻租的资源和面对的“诱惑”必然很大。南京市市长季建业为了凸显政绩,大搞暴力拆迁、指定亲友承包工程;西宁市委书记毛小兵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额贿赂。
其次,“一把手”用人一言堂、决策一张纸、花钱一支笔,这是不少地方都存在的问题。干部的任免权、单位的财政权、职员的调动权,几乎都由一把手说了算,俨然“割据一方的诸侯”,并且在当地形成了自己的“朋友圈”,所以一旦落马,就会形成腐败“窝案”。像贵阳市委书记廖少华,黔东南的干部这样评价他,“进入他圈子的人,往往破格提拔,哪怕上面有不同意见,他都会努力争取,甚至找机会为此人创造政绩;没进他圈子的人,就是不用。”廖少华落马后,黔东南州8位重要干部相继落马。在落马的8人当中,6人曾在廖主政黔东南州期间长期担任辖下县市一把手。
最后,违纪违法往往伴随道德败坏,“一把手”带头腐化堕落影响更加恶劣。比如青海省委原常委、西宁市委原书记毛小兵,“通奸”成为被查出的问题之一;广州市委书记万庆良曾经多次出入位于白云山上的四大豪华“私人会所”,有的会所被一酒楼老板以每年95万元的租金包下,专门用来招待万庆良等人。
“作风问题从来都不是单一的,总是与滥用权力捆绑在一起。”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教授张紧跟说。
落马的省会主官,都曾是干才良将。他们的密集落马为广大干部敲响了警钟。他们之所以晚节不保或中道崩落,除了个人私欲膨胀、权力过于集中之外,党内监督机制不健全是重要原因。
我国对党政部门以及党政“一把手”的权力,在其“权重”、“权值”、“权规”、“权界”等方面,都有规定。但这些规定只是原则性的,还不够具体明细。这就造成当前党政“一把手”的权力在范围、界限方面,事实上存在着模糊地带,容易产生真空、盲区,导致权力运行中实际上的过分集中。绝对的特权,必将导致绝对的腐败。
最近,全国不少地方纷纷出台了条例规定,对“一把手”进行分权、限权,这种分权、限权不是把原来属于“一把手”的权力改为交给“二把手”、“三把手”或者某几个人,而是对“一把手”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这“三权”方面的总体考量和顶层设计。
同时也要看到,科学的权力配置固然重要,规范的权力运行同样不可或缺。权力无论分给谁,如果缺少相应的监督,都可能产生腐败。换句话说,如果缺少相关的制度配套,那么权力分解也可能会导致“腐败下沉”,按下葫芦起了瓢。
另外,中纪委此前提出的“一案双查”制度将有效破解地方党委和纪委在反腐工作上的消极不作为,为他们戴上“紧箍咒”。
十八届四中全会要求从源头立法,约束“一把手”的权力,实现真正把权力关进“笼子”里,使“能人”官员既不敢腐、也不能腐,积极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