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配干部治理须跳出“越减越肥”怪圈

来源:羊城晚报
2015-01-07 09:47:07

  1月5日, 中组部通报了专项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进展:“全国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截至目前,全国超职数配备的4万余名副处级以上领导职数中,已消化15800多名,完成近40%。”

  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擅自设置职务名称的“三超两乱”现象,是个普遍存在、经常反复的老问题。此次专项整治用一年多的时间,摸清了“家底”,完成了近40%的消化任务,成绩不可谓不小。但消化的大头还在后面,虽然有时间表、责任制,也切不可放松,否则不是没有可能会做成“夹生饭”。

  从历史上看, 对超配干部进行全国性整治,这不是第一次,当然人们希望这是最后一次。而从以往的整治绩效来看, 每每在专项清理行动之后,各地的超配干部迅速反弹,不但吞噬了整治成果, 甚至变本加厉,似乎陷入了“越减越肥”的怪圈。

  副秘书长的名单越来越长,地级市、县级市的副市长越来越多, 不正是在多次清理整治之后发生的吗?

  超配干部是一种只有一利而有百害的行为。所谓利, 自然是对个人有利:不该提拔的提拔了,没有位子的有位子了, 各种福利待遇也上去了;同时, 敢于破坏规矩为下属违规操作的领导者个人, 又何尝不能从中获取各种利益呢?所谓害,自然是对党和政府有害,对社会有害,工作效率下降是一方面, 财政负担增加是另一方面。然而,最大的害还是,那么多干部被超配将如何消化。俗话说“请神容易送神难”,超配时似乎易如反掌,消化时就不免有牵一发而动全身之虑。

  像此种一利而百害的事, 照理应是“过街老鼠”,如何几乎成为一种顽疾? 恐怕还是由于激励大于约束,“产出”大于“投入”。有专家说,即使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 超配干部也不会“规模化”。但这些年来,人们看到过几例为此而受到“通报批评”的? 听到过有几个领导干部为此受到“处分”的? 又有几个地方的财政部门对超编人员“不予核拨经费”的? 连这样的“薄惩”都难落实, “三定方案”

  如何能有科学性、严肃性? 超配干部焉能不受到激励而“规模化”?

  以往对超配干部的多次整治,看上去并没有有效消化存量,反而使增量在不断加大,以致造成今天这样一个令人头痛的超配局面。由此应该可以说,先前的整治不消说治本,连治标的目标也没有实现,而按期消化巨大的存量便成为此次专项整改的基本任务和基本目标。在此基础上,按职数配备干部、按规矩办事才有可能成为选拔任用工作的新常态。

  如果考虑到副处级以下也存在超配的问题, 那么所谓根治超配现象就更不容乐观。严格有力的专项行动, 不难暂时实现诸如化解存量等治理目标, 而治本则有赖于将编制工作、超配干部治理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这样才可能跳出“越减越肥”的怪圈。但治标与治本之间又很难有一条鲜明的分界线, 那么在治标之中就当深思治本之事。

  有专家指出, 目前领导干部职数配备在国家层面还没有统一、明确的法律依据。果如是,依法治理首先就应当解决于法有据的问题。而从现实来看, 各地对超配干部的消化也是五花八门, 有的做法恐怕也难称得上是真正的消化, 比如免掉了副秘书长去当调研员、自愿免职而保留职级待遇等。超配干部的消化也该有一定之规, 因为即使治理走上法治轨道, 仍有可能发生违法超配而衍生此类问题。(作者滕朝阳是北京青年评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