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法院集中宣判11件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

作者:周远   来源:河北日报
2015-01-07 11:12:00

  29名被告人被判处刑罚

  1月6日,我省部分基层法院集中宣判11件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29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刑罚,其中被判处实刑的25人。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集中宣判的有关情况。

  省法院刑二庭副庭长王琪介绍,这些案件主要犯罪手法是:使用工业明胶冒充食用明胶,以葡萄糖冒充食品级甘氨酸,将病死和死因不明的生猪屠宰后做成麻辣肉、肉夹馍对外销售,使用散装白酒冒充品牌酒,生产、销售假的治疗糖尿病药品等。在案件审理中,依据刑法及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相关法院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累犯、惯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对人身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销售金额巨大的、处于生产销售源头的,坚决依法从重判处;对于实施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行为同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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