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深圳1月7日电(记者 吴俊)记者7日从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了解到,深圳将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让在突发意外事件中因身份不明、无能力支付医疗急救费用的患者得到及时有效治疗。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卫计委日前发布的《深圳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已从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
据深圳卫计委统计,深圳134家政府办和非政府办医院每年非医方责任医疗欠费近1亿元,其中急救费用近1000万元。深圳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旨在建立对无负担能力患者急救医疗费用的保障和救助机制,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应支付的医疗急救费用承担保障责任。
根据《深圳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即将设立的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系将原来深圳市、区两级红十字会管理的医疗救助专项资金进行了整合,整合后设立市一级的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各区不再设立相应资金。
基金以深圳市本级财政投入为主,通过市本级财政投入和社会各界捐助等多渠道筹集。
基金的救助对象是在深圳市境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以及捐款人指定要求给予资助的患者。与国家指导意见相比,深圳制定的办法中,保障面范围扩大,除上述支付对象外,还可统筹用于支付重大传染病、自然灾害或重大事故造成的急危重伤病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