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新华网河南频道1月7日电(郭东亮)本网曾关注的“郑州市清理楼顶户外广告”一事有了新情况。记者了解到,近日,河南宏达广告有限公司等5家广告公司分别将郑州市城市管理局起诉至法院,1月4日,中原区人民法院均正式立案受理。
2014年12月初,河南宏达广告有限公司等相继接到郑州市城管局“责令改正通知书”,以“擅自设置楼顶户外广告”为由责令其3日内恢复原状,否则强制拆除。目前,有关公司楼顶户外广告牌已被拆除。
对郑州市城管局执法行为,河南宏达广告有限公司等认为,他们不是擅自设置楼顶户外广告,而是办有设置许可证,且经郑州市城管局批准,郑州市城管局“责令改正通知书”所说“擅自设置户外广告”违背事实;只通知限时拆除,未给被拆方陈述权、申辩权及申请行政复议时间,郑州市城管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相关规定。
基于此,河南宏达广告有限公司等于2014年12月20日向法院提出诉讼申请,1月4日,中原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受理。
据了解,另外四家广告公司为郑州豫电广告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郑州金天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郑州永羿广告有限公司、郑州新天园广告有限公司。
对于“郑州市清理楼顶户外广告”一事,本网曾以《政策也能玩穿越?郑州清理楼顶广告遭质疑》为题进行报道。对城管局用尚未正式出台的政策清理现有楼顶户外广告牌这一做法,多家涉事广告公司认为此举涉嫌行政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