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已提前一年执行空气质量新标

作者:周亚晖 来源:十堰日报
2015-01-07 16:32:31

  十堰日报讯 (记者周亚晖 通讯员叶相成)昨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湖北省从今年开始正式按照新空气质量标准每月对各市州进行排名并通报。据了解,十堰市已于去年1月1日按照此标准,在全省率先通过网站、环境监测站户外大屏等对外发布空气质量情况。

  据了解,2014年12月31日以前执行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即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按照“空气污染指数(API)”,针对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三因子开展评价。今年1月1日起执行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即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按照“空气质量指数AQI”,针对二氧化硫、二氧化氮、PM10、PM2.5、一氧化碳、臭氧六因子开展评价,同时还增加“综合指数”,用于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等,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较过去执行的标准更加科学、全面,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见习编辑:周克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