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古建的防火经

作者:蓝建中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2015-01-08 15:09:41

  1月3日凌晨,云南巍山古城的标志性建筑、拥有600年历史的拱辰楼,被一把大火烧至只剩框架。6日公布的调查结果表明,火灾直接原因为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周围可燃物,蔓延扩大造成火灾。

  过去一年中,国内各地古建筑可谓火光四现。一场一场的大火,既有管理不善,救火不力等原因,也有胡乱开发、私搭乱建埋下火灾隐患等人祸因素。

  以拱辰楼为例,火灾前拱辰楼屋檐四周用灯泡串成了灯带,二楼的内部改做表演洞经古乐的演出场所,并设有茶座,可以说既改变了文物面貌,又改变了文物用途,不能排除其中的火灾隐患。

  众所周知,日本的古建筑几乎全为木制,很多古建的屋顶是茅草屋顶和树皮屋顶,因此火灾历来是日本古建保护的大敌。1949年1月26日,作为世界上最古老木建筑的法隆寺金堂壁画被烧毁。这个事件是日本文化遗产保护史上的象征性事件,给日本国民带来强烈冲击。

  以此为契机,日本1950年制定了《文化遗产保护法》,文化遗产从此成为法律的保护对象。按照这部法律,损毁重要文化遗产,可以处5年以下徒刑或者30万日元以下罚款。即使是重要文化遗产所有人,也可以处2年以下徒刑和20万日元以下罚款。此后,日本再没有国宝级的建筑被烧毁的事件发生,此后一些文化遗产发生的火灾多数都是人为纵火。可以说该法的制定发挥了极大的效力。

  基于法隆寺金堂发生火灾的背景,1955年,日本政府把1月26日指定为“文化遗产防火日”。每年这个时期,文化厅、消防厅、教育委员会和“文化遗产所有人”(被列为文化遗产的私有建筑的业主)都会开展合作,举行防火训练,开展文化遗产防火运动,并且在国库提供补贴的情况下,在国宝级建筑物安装火灾报警器以及自动洒水灭火设备。

  除日本政府各部门的大力指导外,日本各地方政府也大力建设保护文化遗产的消防制度。日本各地方政府也会为了防止火灾而展开全国性的文化遗产防火运动,不仅会检查和建设防火设施,消防厅和各地的消防署还会在各文化遗产所在地举行防火演习,提高国民对于文化遗产的爱护意识。

  在日本,被指定为文化遗产的建筑物都要根据消防法设置火灾报警器和灭火器,由于寺院等文化遗产面积广大,设置消防设备需要巨额资金,政府会考虑所有者的经济状况,提供最高85%的补贴。此外,凡《文化遗产保护法》所指定的重要文化遗产,每3年要向当地消防署长提交一次报告。不汇报消防结果,或者做出虚伪报告,可以处30万日元以下罚款或者拘留。消防法第17条第三款规定,建筑物等的所有者、管理者和占有者必须要对消防系统进行检查。定期检查后,要将结果汇报给当地的消防署长。

  此外,日本消防法第23条规定,根据必要,市町村首长可以在重要文化遗产周围设定一定的区域,在一定期间内禁止燃烧篝火和限制吸烟。消防法对于各种违法行为都规定了处罚措施,个人可处以3年以下徒刑和300万日元罚款,法人罚款最高可以达到1亿日元。

  驻日工作时,我经常为能够看到大批在中国已很少见的唐宋时代建筑和古风犹存的古城而感动。这些古建筑之所以能够完好保存上千年,离不开日本人对本国文化遗产如同爱护眼睛般的珍视,以及由此建立起来的严密消防措施和强烈的消防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