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杭州1月7日新媒体专电,近日,南京一家旅行社被曝光门店店长私自挪用出境游保证金偿还个人债务,让保证金管理安全问题再次受到关注。记者调查发现,这笔庞大的资金各地旅行社并没有统一的收取标准,有些还被挪用买理财、补公司亏空,导致一些游客的保证金难以退还。
收取“押金”是不成文的行规
游客报名参加出境游,向旅行社缴了团费之后,再缴几万元不等押金,以防止其滞留不归行为,这就是所谓的“出境游保证金”。业内人士介绍,收取这笔“押金”是不成文的行规,收多少是由旅行社根据所去目的地国和游客资信决定。
记者以游客的身份,向春秋国旅、中旅国际旅行社等咨询出境游的相关费用以及保证金的问题。除了东南亚一些国家外,澳洲、日韩、欧洲等旅游线路都需要缴纳5万元至20万元不等的保证金,有些甚至远远高于旅游的团费。
防止旅游者滞留不归情况的出现,分担被使馆停签、被旅游部门处罚等风险,是出境游保证金出现的直接原因。“对旅行社而言,如果一再出现游客逃团现象,就会被使馆在一定时间内停发签证,难以从事出境游业务,更严重的甚至会被国家旅游局取消经营资格。”浙江省旅游局行业管理处副处长谢群武说。
浙江楷立律师事务所律师朱炜认为,按照“法无明令禁止即可为”的原则,只要组团旅行社将保证金事宜明确告知旅游者,和旅游者达成协议,组团旅行社的行为就属于合法范畴。
保证金“变了味”,成旅行社“小金库”
记者调查发现,由于缺乏相关明确规定,随意性较大,旅行社在收取和退还保证金的过程中,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收取标准不一。“一些旅行社把保证金变成参加出境游的一个必要条件,强制游客交,而且由于保证金一直没有明文规定,旅行社想收多少就收多少。”浙江省国旅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
记者在采访浙江省国旅、中青旅等旅行社时了解到,收取保证金的多少会根据团组中的人员构成具体分析,例如单身出行的、无车无房的、不能提供工作证明的自由职业者等,收取的保证金数额最高。一位在旅行社工作多年的业务员向记者透露,如果是认识的人就基本不收保证金。“旅行社上至总经理、下至业务员对收取保证金的数额上限心中无数,随意性很大,在同一个团中收取的保证金也不一样。”
——“拆东墙补西墙”,资金链断裂造成保证金拖欠。据了解,南京这家旅行社门店店长私自将保证金转入自己名下用作偿还高利贷,最终导致大批游客无法按时获得返还的保证金。
一般情况下,游客和旅行社会对保证金的归还日期提前进行约定,游客只要按时归来就可以取回保证金。但据业内人士透露,个别信誉较低、经营状况不好的旅行社会将保证金挪用。因此,保证金的返还日期难以保证。
2009年,深圳市某国际旅行社因3万元保证金被旅行社员工挪用造成拖欠被游客告上法庭。谢群武说,一些不规范的小旅行社,在遇到资金短缺时,往往将游客的保证金挪作他用,导致游客回国后无法返还,发生纠纷。
——保证金成“摇钱树”,投资理财“利滚利”。一般来说,从签证下来到归国后销签这个时间段,保证金是保存在旅行社账户下的。多家旅行社表示,保证金只能以现金方式支付,不接受房产等固定资产抵押。
“对于一些规模比较大的旅行社,这笔钱由公司财务统一管理,但在一些小旅行社,这笔钱往往直接打到法人的个人账户或是锁在其本人的保险柜中。”一位瞿姓从业人员告诉记者,这部分资金的具体管理和返还方式没有严格监管。
该瞿姓从业者为记者算了一笔账,以欧美热门线路为例,一个30人的旅游团,每人缴纳保证金5万到10万元不等,该团保证金至少上百万元。一般情况下,都是由旅行社自己设立专门的账户,管理这笔庞大的资金。在缺乏监管的情况下,有些旅行社会故意拖延一个月甚至数月才归还保证金,将大笔保证金用于投机赚取利润,或者用于公司扩张。
第三方监管、公司担保 完善旅游保证金收取方式
业内人士认为,港澳台、东南亚等地区由最初需缴纳保证金到如今保证金取消,说明市场的开放性对这一“潜规则”的影响。因此,不排除随着市场的发展,保证金最终会消失。
但在此之前,业内期盼尽快建立和完善合理的旅游保证金收取制度,更科学的制度设计和细节管理。
记者了解到,不少旅行社已开始进行新的尝试,例如海涛旅游与兴业银行北京分行在国内首创的“旅游保证金第三方监管模式”,还有的银行已开始选择跟旅行社合作,将银行存款证明变成押金。
谢群武等业内人士提醒,对于游客来说,应该尽量选择正规的、诚信度较高的旅行社,为自己的保证金提高保险系数。另一方面,记者从浙江省中青旅了解到,缴纳保证金并非唯一选择,游客只要能够提供相应公司担保并通过旅行社审核,即可免缴保证金。
法律界人士则建议,在签订出境游旅游协议时,应当提高意识,特别注意相关保证金的条款,写明交还保证金时间范围,并约定超限赔偿标准,一旦出现回国后保证金该还不还的情况,即要诉诸法律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