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讲规则,谈何文明?

作者:上官酒瑞 来源:新闻晨报 
2015-01-09 15:03:08

  日前,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工作进入了收尾阶段,近百个城市在备战迎评。为了过关胜出,各“参赛者”都蛮拼的,一些城市还拼过了头,奇招怪招歪招频出,甚至“临时抱佛脚”,搞起了“全民运动”。

  一些地方将创建文明城市直接等同于创造政绩,借此大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甚至不顾城市发展实际水平,劳民伤财,单纯就为拿到“文明城市”的国字号招牌。这自然是对文明城市评选目的扭曲,而且在这种功利化的目标驱动下,一些城市在创建活动中搞出千奇百怪的名堂,也就不足为奇了。为了迎接检查,有的城市筑起“遮羞墙”美化老街,用高墙遮挡道路两边的杂物;有的城市发起“捡烟头状元”评选,以“每捡一个烟头奖励5分钱”来动员全民参与;有的城市严管严罚,驱赶地摊商贩;还有的城市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花样,盯防跟踪,预先“设计”,与实地暗访组成员玩猫腻。显然,这样的创建工作,暴露的恰恰是城市日常管理的软肋,并非是对城市文明的补救,而且方式非常不文明,甚至是野蛮的。

  需要指出的是,随着形势的变化,文明城市的内涵不断革新,评选标准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主要是赋予评选工作以更多的功能,通过“一票否决”来实施。到目前为止,作为新一届文明城市评选的95个提名城市(区)中,已有6个因为党政“一把手”涉嫌违法违纪提前淘汰出局。从官员法治素养、廉洁水平作为城市文明重要标志来说,这样的规定是合适的;但如果这些官员违法违纪行为是他们任职其他城市时发生的,那这种“一刀切”的做法就值得商榷。

  特别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被中央文明委确定为2014年10大项重点工作之一,也被附加到了文明城市的评选上。如果从城市文明的内涵来说,文明城市自然应当是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的排头兵,这是值得提倡的;但从城市文明发育成长的规律来看,这样的做法容易导致形式主义的泛滥。前段时间,武汉全城掀起背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热潮,政府提出了24字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硬性要求。为获得文明城市的一张名片,这种急功近利的做法显得非常滑稽,甚至在本质上与城市文明是背道而驰的。

  说到底,文明城市创建评选的目的是为了让城市更文明一些,但现实的情况是,一些城市试图通过不文明的方式去获得“文明城市”的称号。这应当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按理说,城市发展与治理中出现这样那样的不文明现象,最根本的还是要通过苦练内功,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逐步纠正和完善;而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条件下,最恰当的还是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去解决问题,搞全民运动是很难奏效的;至于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水平的提升,更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绝不是一次文明城市的创建就能够实现。就此而言,让“文明城市”与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适当脱钩,或有助于真正培育城市的文明气质。

  (作者为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