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我国化妆品分类无药妆

作者:仰珈仪 赵敬军 来源:健康报
2015-01-12 12:42:17

特别提示:我国化妆品分类无药妆

  新闻背景:药妆受到很多人的青睐,因为它所带的“药”字给人一种针对性强、效果显著的暗示作用。不久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要求化妆品宣传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其具有医疗作用,还增加了针对网络销售的监管内容。那么,传统的药妆还能不能用?其效果到底如何?

  国内药妆品市场鱼龙混杂

  药妆品的概念来源于欧美, 最早提出药妆品是用于描述具有活性的或有科学依据的一类化妆品,源于医学护肤的概念,兼有药物治疗和美容护肤的作用,它们也被称为功能性化妆品或活性化妆品。1998年,法国著名化妆品品牌薇姿(Vichy) 首次登陆中国化妆品市场,为中国消费者带来药妆的概念。在我国,药妆品指的是以天然成分为原料,具有针对性较强的疗效性化妆品,其配方精简且必须完全公开,所有有效成分及安全性须经医学文献和皮肤科临床测试证明,且不含公认的致敏源,较一般的护肤品功效显著。药妆在国际上很流行,在中国一些大城市也有趋热表现,但国内药妆品质量良莠不齐、鱼龙混杂,药用护肤品的消费水平与国外相比也存在很大差距。

  在大部分消费者眼中,药妆品代表了高安全性的护肤品。不少药妆产品包装上都标注了抗敏感等字样。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药妆产品和普通的化妆品相比,成分都是纯天然的,对肌肤没有任何刺激性,尤其适合敏感肌肤。但实际上,药妆是否含有药物成分没有检测标准,其疗效更是不得而知。药妆中含有的调理皮肤的成分,本身具有比较难闻的味道,而很多厂家会添加芳香植物提取物,以使产品的气味闻起来更自然。但这些添加的芳香植物提取物有可能造成皮肤刺激,引发过敏反应。

  药妆的作用多是实验室结果

  部分化妆品里确实添加了一定含量的治疗药物成分,如维甲酸、果酸、熊果苷等,这些成分在临床上,尤其是皮肤科临床治疗上已经使用很久,也已经被证实有治疗效果。但是,皮肤科外用药物要达到临床疗效对这些药物的剂型和浓度有很高的要求,达不到一定的浓度或者剂型不合理的话是无法产生治疗作用的。另外,如果一种化妆品中为了所谓的疗效而加入多种治疗药物成分,也不排除这些药物之间发生相互作用的可能。植物源性成分也是众多药妆品中常见的成分,很多植物源活性成分在药妆中发挥着美白、营养滋润、消炎抑菌等作用。药妆有效的结论大多是经过实验室研究得出来的,仍需进一步实验以及后续的人体实验来验证。

  药妆是一种介于药品与化妆品之间的护肤品,其效果应该是有科学证据证实的,而国内目前并没有药妆的产品标准出台,所以目前也无法监管和保证药妆的效果。部分商家仅仅是往化妆品中加入少量药用成分便标榜为药妆,所以不能盲目听信国内各种药妆的宣传。

  在我国,化妆品定义中并无药妆的说法。目前我国并没有针对药妆的批准文号,国家对化妆品的管理规范中,对用于染发、烫发、祛斑、防晒等用途的化妆品统称为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号“卫妆特”,而普通的化妆品批号为“卫妆准”。特殊用途化妆品的申报程序比较严格,投放市场前必须进行产品卫生安全评价,包括卫生学检验、毒理学试验、人体安全试验、相关功效成分及使用依据等。但目前国内药妆品宣传的功效已明显超出特殊用途化妆品的范畴,如宣传包括美白、保湿、抗炎和抗氧化等作用。国内药妆品主要通过药店销售,但安全性及功效性评价缺乏法律监管,没有统一标准。市售药妆品标签主要以“卫妆准”字为主,极少数是“卫妆特”字,更没有“药准字”的化妆品。(上海市同济医院皮肤科 仰珈仪 赵敬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