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济南1月12日讯 (通讯员 陈平、曲响玉)男子路上抢劫济南大妈,抢到20元后让其脱衣服,结果大妈一怒之下拿起炒勺将其狂揍,男子顿时傻眼赶紧逃之夭夭。近日,济南市章丘警方根据线索将这名多次抢劫的男子抓获,意外发现此人曾因强奸、抢劫罪被判刑14年。
2014年5月份,章丘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在下班路上被一男子抢劫随身财物。根据多位报案人的描述,嫌疑人三十多岁,身高1.65米至1.7米,体型偏胖,圆脸、头发稍长,操当地口音,骑着一辆枣红色的摩托车。
分析案发地点,警方发现,该犯常在潘王路以东以西的生产路上作案。由于当事人提供的线索有限,警方在追查中困难重重。
直到12月份,警方又接到受害人报警,称其在宁家埠镇袁辛庄村南水泥路被人抢劫。原来,12月28日,刚刚赶完集的靳某在回家的路上,突然遇到一名骑着摩托车,带着黑色口罩的男子拦住她。先是问她要钱,靳某吓了一身冷汗,随即把身上带着的20多元钱全部给了男子。
男子拿了钱后,又提出让她脱衣服,这时52岁的靳某想也没想,拿起刚刚从集上买来的炒勺,就向男子扑去,先是朝着男子一顿乱打,随后炒勺掉在地上,又与男子进行了肢体冲突,在推搡中,靳某将男子戴着的口罩抓下,男子一看傻了眼,随即骑上摩托车向南逃去。
接到报警后,民警对现场的遗留物进行了分析处理,同时结合近期发生的数例类似案件,和受害人的描述,警方很快锁定了同一个犯罪嫌疑人。随后,章丘市公安局刑警三中队与党家派出所迅速成立专案组,2014年12月31日,刘某被警方在家中抓获。
据了解,犯罪嫌人刘某今年36岁,家住白云湖镇,在枣园某工厂上班。据刘某交代,在上下班的途中,常常会遇到单身独行的女子,一般会在中午11点左右或下午4点左右出来,“物色”目标下手。民警介绍,刘某除了抢劫后,大都会实施猥亵,曾经有一次在作案过程中将一名妇女的头部打伤,有一次将一名未成年少女拖至麦地强奸未遂。而其抢劫中最多一次抢了1300元,最少的一次只有几十元。
目前,刘某对其所作的十余起案件供认不讳,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实习编辑:汪晓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