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通报近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来源:新华网
2015-01-15 18:39:00

  新华网长沙1月15日电 今年1月以来,长沙市连续出现中度、重度污染天气。长沙市环境保护局15日落实《长沙市应对霾天气全社会联动方案》要求,在新华网湖南频道将相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今年以来空气质量情况

  今年,截止1月14日,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天,优良率14.3%,12天污染天气中有2天轻度污染、7天中度污染、3天重度污染。与去年同期相比,优良天数增加1天,优良率增加7.2%,重度和中度污染天气分别减少1天。空气中首要污染物PM2.5浓度同比下降10.7%,空气质量整体优于去年同期。近期连续出现中重度污染天气主要是受以下因素影响:

  1、我市冬季尤其是1月,风速低、静风频率高,由于热辐射小,垂直扩散条件也差,加上本市北低南高的“簸箕型”地形地势,极容易形成不利污染物扩散的静稳天气,造成污染物的累积和重污染天气发生。2013年1月和2014年1月,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分别只有3天和2天,空气质量优良率分别为9.7%和6.4%。

  2、1月的静稳天气加上阴雨天,有利于二次气溶胶颗粒物的生成。由于前几天的阴雨天气,空气相对湿度大,早晨都出现大雾天气,加上二次污染形成颗粒物基数高(最近2天都为中度污染),造成上午能见度下降,下午雾气消散后,空气质量转为中度或轻度污染,呈典型雾霾天气。

  3、冬季是我国采暖季节(尤其是北方),污染物排放量增加,自1月3号开始,从石家庄、郑州、武汉、长沙形成一个明显的污染带,表明外来输入型污染明显加重,加之遇到不利气象条件,容易形成区域性的重污染天气。

  4、近期全国范围内不同程度受到霾天气影响,从环保部全国城市空气质量实时发布平台AQI实时报可以看出,全国300多个地级以上城市为重度污染,中部城市长沙也难独善其身。

  预计未来,我市仍将处于重污染天气的高发期,2月以后,随着降水频率、降水量的增加和气象扩散条件的改善,空气质量将有所好转。

   二、近期工作开展情况

  1、强化应对霾天气全社会联动。为有效应对霾天气,尽可能降低空气污染,2014年11月25日,我市制定并印发了《长沙市应对霾天气全社会联动方案》,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方案》从明确总体思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和社会联动等方面着手,将每年10月至次年2月定为应对霾天气特护期,特护期间,通过组织召开工作调度会、开展专项行动等,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力度,提高全社会的自觉性。

  2、加强工作调度。2014年12月30日,市政府召集湘江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及区县市和住建、城管、工信、环保等23个大气联动责任单位部门,召开《长沙市应对霾天气全社会联动方案》工作调度会,进一步明确各单位责任,要求提高认识、落实措施,确保空气质量稳定;2015年1月5日,根据空气质量情况,市政府再次组织内五区、住建、城管、交警、环保、气象、督查室等单位召开调度会,要求各单位认真履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3、做好工作衔接。为落实《长沙市应对霾天气全社会联动方案》,我局积极做好大气环境质量监测预警工作,联合气象部门及时发布监测、预测情况;遇到环境质量达到中度污染时,及时向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发送雾霾天气短信提示,督促其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4、加大大气污染防治执法力度。1月14日,市环保局联合城管、住建、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执法人员发现,湖南长重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结构车间在喷漆工序中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排放有刺激性气味的有毒有害气体,湖南亚华大酒店责任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使用清洁燃料。对多家企业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分别送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有力打击违法行为;对拒不改正的,将严格依照新《环保法》进行处罚。

  5、加强应对霾天气工作督查。联合市政府督查室成立三个应对霾天气工作督查组,通过现场检查、查看资料、座谈、暗访等方式,重点督查内五区、住建、城管、交警、环保、气象等成员单位应对霾天气工作方案制定、落实情况,以及包括扬尘污染防治、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涉气工业企业污染防治、秸秆、垃圾禁烧和餐饮油烟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落实情况,将定期形成督查报告,并予以通报。

  6、加强宣传教育,掌握舆论主动权。2014年以来,组织开展《长沙市应对霾天气全社会联动方案》新闻发布会、“清霾”行动集中报道等各类宣传活动181 次,在中国环境报、湖南卫视、湖南经视、湖南日报、长沙晚报、长沙新闻频道、长沙政法频道、红网等多家主流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对长沙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了集中宣传报道,遇严重污染天气时,组织专家答疑解惑。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广泛发动市民,树立“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引导全社会从点滴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为改善空气质量而共同努力。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大气污染防治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长期性的工作,需要各级各部门落实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创新工作方法,促进空气质量稳步提升。

  一是落实工作职责。严格按照《长沙市应对霾天气全社会联动方案》要求,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各级政府、部门应结合各自职责,尤其是在霾天气特护期内,落实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确保空气质量有效改善。

  二是加强工作调度。市环委会办公室根据需要,随时组织召开预防和应对霾天气工作协调会,听取各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三是加强监测、预报。加快启动空气质量超级站建设,以便查明我市雾霾形成机理,为制定更有针对性的防治措施提供技术支撑;加强空气质量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尽量减缓污染天气对我市生产、生活的影响。

  四是强化督查力度。由市政府督查室在对霾天气特护期内,对各成员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开展明察暗访,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提升工作水平。

  五是加强宣传引导。在省市主要媒体设立专栏专题,组织新闻媒体对各级各部门针对霾天气采取的防治措施和进展进行舆论监督和宣传报道,对措施不力、严重污染空气环境的行为予以曝光,做好相关舆情监控和引导。(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