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勇:党委主体责任根本在担当关键在落实

作者:杨胜东 来源:左江日报 
2015-01-15 15:10:31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这是在新形势下对各级党委提出的新要求。一年来,宁明县委始终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勇担主体责任,坚持领导带头,加强监督考核,坚持铁腕治腐,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宁明全面崛起“168”战略计划的深入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勇担主体责任,管好“政治责任田”

  一是突出主体责任落实。县委始终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自觉做到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心工作同研究、共部署、齐落实,切实当好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和推动者。年初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细化主体责任具体内容、目标要求和主要措施。与13个乡镇、3个华侨农场和87个县直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状,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杜绝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缺位、错位、越位的现象。

  二是突出抓好选人用人。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创新干部任用“四淡化四强化”机制(即淡化年龄界限、强化综合评定,淡化任职资历、强化注重实绩,淡化领导与非领导职务概念、强化人岗相适,淡化感情用人观念、强化以德为先),倡导为民清廉、求真务实、解放思想、开拓创新、敢于担当、创先争优的干部作风。制定了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知识考试制度,把好任职前廉政审查这道关,坚决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三是突出抓好制度建设,健全各项制度规定,扎紧制度笼子,先后出台《宁明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作风问责办法》《宁明县关于鼓励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宽容暂行办法》《宁明县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宁明县整治庸懒散奢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宁明县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办法》《中共宁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巡查、谈话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文件,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权。

  四是突出支持纪委“三转”。县委及时听取县纪委工作汇报,定期专题研究部署。特别是对一些重大案件,通过集体研究、集体表态等形式,支持纪委排除各种阻力干扰、履行好监督责任。落实下一级党委(党组)向县委、县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制度。

  二、坚持领导带头,看好“一亩三分地”

  一是带头遵纪守法。县委班子领导带头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纪律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做到不越“雷池”、不踩“红线”、不闯‘禁区’。通过“一把手”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形成廉荣贪耻的文化氛围,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二是带头加强学习。凡是中央、自治区、崇左市反腐倡廉的新部署、新要求、新精神,县委中心组都带头学习,第一时间进行专题部署。2014年,县四家班子领导集体到爱店起义纪念碑开展学习革命先烈、廉洁从政主题教育活动,集体赴龙州红八军起义纪念馆、百色起义纪念馆参观学习,集体参观崇左市反腐倡廉教育警示展览,集体参加毛绍烈违法乱纪警示教育会等。县委主要领导带头上廉政党课,县委常委带头述职述廉,带头报告个人事项,带头调整办公用房。

  三是带头联系群众。县委领导带头加强和改进作风,主动深入基层一线,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好事实事,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县四家班子主要领导践行对群众的诺言,组成手鼓队登台为群众表演,赢得广大群众的赞誉。

  四是带头廉洁从政。县委班子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在执行八项规定、纠正“四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发挥表率作用。同时,聚焦“四风”问题,开展“三公”消费整治行动,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公车管理、因公出国(境)相关制度。2014年,全县“三公”经费同比下降21%。

  三、强化监督考核,建好廉政“防火墙”

  一是明确考核主体。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切实加强对各乡镇、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督促检查、分析研判。每年年底,县委常委带队分别对乡镇、县直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为年度绩效考核中大党建责任考核的重点内容进行评分。

  二是突出考核重点。把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以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等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提高考核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是增强考核实效。坚持推进、质量和绩效“三评估”,把责任制考核纳入各乡镇各部门年度目标考核,与领导干部届末考察、民主测评、廉政谈话结合起来,进一步整合考核资源和考核力量,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

  四、坚持铁腕治腐,念好反腐“紧箍咒”

  在案件查处上,县委扭住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不放,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问题,以反腐新常态打造政治新生态。

  一是硬手腕严惩腐败。在深入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检查工作的基础上,“严查”领导干部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的案件;“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严办”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特别是加大对挪用扶贫资金、惠农资金、征地拆迁资金等的惩戒力度;“严督”工作动态,采取经常性检查、突击性检查、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把监督重点放在发现问题上,把监督效果体现在解决问题上。

  二是多方面支持纪委。让县纪委书记退出分管的林产业等工作,让县纪委退出36个协调议事机构,使纪委从纷繁复杂的经济事务中解脱出来,把更多力量调配到主业中来,真正攥起拳头把中心任务抓起来,更好地集中精力抓好监督、执纪、问责三项重点工作。逐年增加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投入,落实县纪检监察机关在编干部每人每年3.1万元业务经费。配强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落实乡镇办案工作经费每年3万元,保障工作开展。

  三是大力度整治“四风”。紧紧围绕八项规定的落实,率先运用视频整治乡镇干部“走读”,设立曝光台曝光干部作风问题、实施电视问政等举措力促干部转变作风。

  四是严要求管理干部。对纪检监察干部高看一眼、厚爱一层的同时,以更严苛的标准管理纪检监察干部,使其始终心存敬畏、心怀戒惧,自觉维护和执行党的各项纪律,做遵纪守法的表率,防止“灯下黑”,以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保障监督责任的落实。

  五是全方位维护民利。县委明确提出:凡是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一定坚决惩处、绝不姑息。严肃查处与民争利、以权谋私、侵占各种惠农资金的案件,确保党的惠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严肃查处滥用职权、失职渎职、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案件特别是挪用截留救灾、扶贫、移民、新农合等专项资金案件,维护群众利益,切实提高党委政府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