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华全国总工会下发《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进一步明确职工正常福利的范畴。全总认为,在反腐的同时,应该积极推进普通职工特别是一线职工的正常福利。
随着反“四风”、打“虎”拍“蝇”的深入推进,腐败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然而,一些地方、部门、单位却混淆了不正之风和职工正常福利的界线,把一些政策允许并实行已久的维护群众利益之举也取消了。比如该发的福利不发了、对困难家庭的救济补助不敢搞了……凡此种种,都是在理解和执行中央规定上出现的偏差。长此以往,势必降低群众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影响党群干群关系。
其实,维护职工的正当福利与反腐并不矛盾。我们大力整治不正之风,正是为了更好地实现、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政策允许和条件许可的范围内,把关心群众的事做得越细,把他们的正当福利待遇维护得越好,越能体现党和政府的温暖、体现反腐败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