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网舆情监测系统显示,今日最热新闻事件前五名分别是:
序号 |
题目 |
来源/首发媒体 |
参与数 |
地域 |
1 |
河北13岁女孩为父亲讨薪跳楼不幸身亡 |
网易/新京报 |
188530 |
河北 |
2 |
河南一家三口赤身裸体被控制后房屋遭强拆 |
新浪/中新网 |
84341 |
河南 |
3 |
曝苏州一大学领导遭交警殴打 当事人被停职 |
网易/南方都市报 |
57053 |
江苏 |
4 |
证监会否认打压股市 称融资账户不会强制平仓 |
新浪/新浪财经 |
52834 |
全国 |
5 |
内地公务员工资调整方案出台 人社部称“增长6成”系误解 |
凤凰/新京报 |
43942 |
全国 |
□高尔夫球场屡遭禁令却不减反增 网友:不能再任性下去了!
(图片来源:网络)
《中国青年报》19日报道,2004年1月,国务院就下发了《关于暂停新建高尔夫球场的通知》,此后10年间,又下发了相关禁令近10道。但据《中国高尔夫行业报告》显示,全国高尔夫球场数量却由2004年的178家增长至2013年的521家。
网民“何飞刀”:高尔夫球场违建之害,不仅蚕食土地红线,耗费大量水资源,也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更是腐败温床,决不可再听之任之。
网民“晴川”:每一起违建,监管并非不在场。监而不管,是不敢管,不能管;管不住,既凸显了参与高尔夫利益群体势力之大,也暴露了管理体系上存在弊端。
《经济参考报》:根治高尔夫球场建设屡禁不止乱象,必须提高违法违规建设成本,把现有的政策法规执行到位;尽快出台规范高尔夫球场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引导有序发展;还要从根本上斩断利益“黑手”。
□“公务员涨薪必挨骂”成规律? 网民:高度敏感包含巨大冀望
(图片来源:网络)
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19日证实,为配合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文件已经发到各单位。有观点称,提公务员涨薪必会挨骂,已经成为一个舆论规律。还有媒体称,公务员十多年不涨薪,“若摊在你头上,你干吗?”这一论调在网上引起争议。也有观点开始反思“逢涨必骂”现象,以及其背后所蕴含的民意。
网民“徐立凡”:社会对于公务员涨工资的高度敏感,包含着对公务员制度和事业单位深化改革的巨大冀望。政策面需发出更鲜明的信号:公务员涨工资,不是对这个群体的“安抚”,而是进一步改革的前奏。
网民“曹林”:应该理性地看待“公务员涨薪”这个话题,而不要陷入“逢公务员必反”的“中国式乱骂”。此外,给公务员涨工资可以,但一定要改革对公务员的考评体系,让纳税人去给公务员打分,让纳税人觉得这钱付得值。
网民:警惕“垃圾专利”成减刑神器
(图片来源:网络)
【事件回放】
《北京青年报》19日报道,近日,原足协副主席南勇被减免一年有期徒刑,减刑原因之一是其在服刑期间发明4项专利,获得监狱方面的表扬。据公开报道,因为在狱中进行发明创造而获得减刑的现象并不少见,但记者调查发现,什么样的专利可申请减刑,如何认定等问题,尚无统一法律法规规定。多家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网站标明,可为服刑人员量身定制发明成果。
【舆情传播情况】
图1.“发明专利减刑”相关舆情信息走势图(不含微博)
如图1所示,自从《北京青年报》1月19日报道 “多名‘监狱发明家’获减刑 减刑服务网上叫卖成产业链”一事后,网民反响强烈。一时间“发明专利减刑”、“监狱发明家”等热点舆情标签在报道标题中被强调。截至1月20日下午15时,总计舆情信息量约为1183条。
图2.“发明专利减刑”相关舆情热敏指数图
热度指数:衡量该事件在网络上引发的关注度,该值越高,网民关注度越高。
敏感指数:衡量该事件的安全稳定值,该值越高,意味着危害程度越高。
热敏指数:由热度指数和敏感指数加权而来,衡量一个事件是否应该引起重视。值越高,预警力度越强。
(注:数据来源于新华网网络舆情监测系统,2015年01月20日)
【舆论观点】
多位网民认为,在监狱搞发明固然是好事,但花钱买专利减刑的灰色产业链令人忧,“假立功真减刑”的猫腻值得警惕。
@谈钱伤感情94:监狱发明创造没有任何争议,完全支持!但减刑作为奖励却是有争议的,什么能、什么不能应有界定。
@郑九日木土土:为有钱有势的人逃脱牢狱之灾的又一利器?
网民“张逸枫”:有一个细节值得注意,“监狱发明家”的专利,几乎全部是技术要求较低、审查相对宽松的实用新型专利。这究竟是纯属巧合还是另有隐情?罕闻发明创造特长的官员、名人,为何入狱后纷纷潜心技术攻关,还小有成就?“监狱发明家”究竟是谁的“专利”?
舆论认为,出现“量身定制”、“买卖专利”等乱象,原因有二:其一,法律法规对服刑人员发明专利的评估和认定缺乏统一规定;其二,一些监狱和法院等司法机关在服刑人员减刑方面缺少应有的公开透明。
《中国青年报》:中央政法委去年4月曾有意见出台,规定:认定为“重大立功表现”的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必须是该罪犯在服刑期间独立完成并经国家主管部门确认的发明专利,且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但这一意见对司法实践而言,并非司法解释,只具有指导性,还没有上升到法律高度。
网民“和静钧”:减刑假释事由的设定,要遵从依法、公开、公允的原则,杜绝监狱为照顾某一犯人而特设“事由”。而对已经拟定的减刑假释的事由,则应遵从公示和可查询、可核实原则,管理方应认真核实专利是不是经其本人所“独立创造”,经专家听证会确认。
也有网民认为,现有的专利奖励机制值得反思,发明创造是否可构成减刑条件有待商榷。
网民“徐明轩”:以减刑来奖励专利,有上世纪80年代盲目崇拜科技的遗风。鉴于当前申请专利的门槛之低,相关减刑决定应慎之又慎,防止“垃圾专利”成为某些服刑人员“越狱”的后窗程序。大而言之,“专利减刑”的规定也应及时修法予以限制,甚至取消。
网民“舒锐”:社会的前进显然并不能主要靠服刑人员的创新,服刑人员主要任务在于认真改造,发明创造仅应定位于“锦上添花”,而不应该在减刑当中起到直接拍板的作用。
网民建议,职能部门迫切需要从制度和操作层面予以规范完善,堵塞漏洞。
@张依依:一方面,统一服刑人员发明专利的认定标准和程序,减刑案件审理全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另一方面,严查“发明专利减刑服务”,顺藤摸瓜,对交易双方和中介机构依法严惩。
网民“然玉”:“发明过程亲力亲为、发明成果具备价值”,这两者理应是监狱发明构成减刑条件的前提。而职能部门迫切所要做的,便是以科学的规则设计,来确保上述原则得到落实。
中国网:立法重新考虑科学创新在减刑中的权重,才是杜绝狱中发明猫腻的根本之道。